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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上海法院在换网,原来的上海法院诉讼服务网、案沪通都停了,并入全国一张网。
今天明律准备网立案件,起手习惯性地又登录了“上海法院诉讼服务网”。
登录界面提示:本平台“网上立案、胜诉退费、联系法官、判后答疑、材料递交、申请开具调查令、诉讼保全、延长举证期限、回避申请、撤诉申请、诉讼费计算”等功能请移步至“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网”进行操作办理。
讲真,明律还真有点儿不适应,一张网,说换就换,让我和上海法院诉讼服务网、案沪通多年的交织,深厚的感情都变成了过眼云烟。
移步一张网“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网”。
打开前明律还有点儿忐忑,因为我早上看了好几条上海IP的法官、律师发的朋友圈、小红书,大都是在吐槽一张网,深情地呼唤案沪通。
刷脸登录,选择“在线立案”,第一步,选择好管辖法院;第二步,阅读须知。
点击下一步,果然送惊喜了。
真的惊喜。
弹窗提示:为了更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涉及下列33类案由的案件,人民法院为您提供了表格式、要素化示范文本,方便您通过勾选、填空的方式,填写制作内容齐全的起诉状、自诉状、申请书。如您选择提交其他样式的起诉状、自诉状、申请书,不影响人民法院依法受理您的立案申请。
后面罗列了有表格式、要素化示范文本的33类案由,略过不提。
“提交其他样式的起诉状、自诉状、申请书,不影响人民法院依法受理您的立案申请”,这意味着什么?
这意味着法院网立不再强制要求使用要素式示范文本了!
鼓掌~
要素式示范文本问世至今,从是否强制使用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24年3月4日到2024年12月31日,不强制使用
2024年3月4日,最高法、司法部、全国律协联合发文印发示范文本,涵盖11种案由的要素式起诉状、答辩状横空出世。
题目有(试行),最后称“尊重当事人的选择,不得以格式或内容不符合示范文本为由,拒绝立案或强制要求反复修改”。
这一阶段,各地法院并未强制要求使用要素式示范文本。
第二阶段:2025年1月1日到不久前,强制或半强制使用
2024年12月31日,最高法的法明传[2024]173号文《关于加快推进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全面应用工作的通知》称,2025年1月1日起,全国法院全面推进应用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做到线上、线下起诉时要素式示范文本应用尽用、应填尽填,确保向审判部门移送案卷材料时全部含有起诉状示范文本。
此后,相当数量的法院强制或半强制诉讼当事人、代理人使用要素式示范文本。
立案时不提交要素式起诉状的,有的法院会审查不通过;有的法院会友善坚决地提醒提示使用要素式起诉状,前者为强制使用,后者为半强制使用。
第三阶段:现在,不强制使用,可选择其他样式的文本?
可以用推荐的表格式、要素化示范文本,也可以选择提交其他样式的文本,不影响人民法院受理立案申请。
明律选择了“不使用要素式立案”。
我还随机切换了不同地区的法院,点了点看,提示是一模一样的。
这是不是说全国法院都不强制使用要素式文本立案了?
应该是吧。
当然,明律现在开心还有些早,毕竟只是提交了材料,还没有正式立案。
万一立案审查人员非要好心友善坚决地建议使用要素式文本,怎么办?
我多半还是会“开心”地接受其好心友善坚决的建议。
县官不如现管。
明律坦白,我是喜欢传统式样起诉状、答辩状的守旧派。
这表格式要素式的示范文本,其实挺全面细致,挺方便AI法官审理的,除了繁琐麻烦之外,没什么大毛病。
当然,它还比较费纸。
这示范文本把身为律师的但水平有限的明律看得、填得脑门子嗡嗡嗡的,普通老百姓能独立搞定的应该不会太多吧?
无能限制了我的想象力。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的微信公众号2025年7月15日发文《首次通过率90%!要素式起诉状变成“便民快递单”》,表扬宣传鼓吹赞美要素式起诉状是多么多么方便快捷,如何如何便民利民,好得让人喜笑颜开皆大欢喜其乐融融也。
其中,一位姓罗的水果店老板不到半小时就填好了20份要素式起诉状,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数量:20起。个案金额:少则4500元,多则5万余元。个案情况:被告主体不一样,对应20个买家;个案情况不完全一致,有的有欠条,有的有微信对账差异。填写用时:不到半小时。
水果店老板罗先生填写要素式起诉状这速度,吾不及也,拍马拍飞机拍火箭也赶不上啊。一个之前没接触过要素式起诉状,没有相关法律知识与经验的普通老百姓一分钟出头就填写完一份买卖合同纠纷要素式起诉状?这种事情,无能如我,打死我,我也是不相信的。
如果以后法院立案不再强制或半强制使用要素式起诉状,可以超高速填写要素式起诉状的罗先生们可以选择他们喜欢的要素式起诉状;笨手笨脚的明律还是选传统的文字式样起诉状吧。
萝卜青菜各有所爱。
别人我不知道,反正我是能不用要素式起诉状,就不用要素式起诉状。
您呢?
您会怎么选?
要素式立案,还是非要素式立案?咳咳,不少人留言说现在法院普遍还是要求提供要素式文本的……我不听我不听,我希望可以选择要素文本或传统文本的,意思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