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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中研院”张永健教授来我校做学术报告

     

      6月9日,台湾地区“中研院”法实证研究中心执行长、台湾大学计量理论与应用研究中心兼任特聘研究员、美国法律经济学学会会员、欧洲法律经济学学会会员张永健教授,应邀来我校做学术报告。张永健教授先后做了题为《量化实证研究作为法学方法》和《经济分析作为法学方法》的两场学术报告。报告由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法学院、全面依法治国研究中心和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主办,由理论法学研究中心主任杜宴林教授主持。

      在“量化实证研究作为法学方法”的主题讲座中,张永健教授先是对广义社会科学研究的范式类型、实然分析的社科法学的类型等做了细致的区分,以明确所讨论主题的范围所在。其次,张永健教授讲述了开展法实证研究的缘起,即基于实然与应然的区分,对比以往实证研究的取径,指出法学研究也有实然层面即经验面向的内容,即经验事实作为规范理由。最后,张永健教授以比例原则为例分析经验事实在规范论证中的角色,通过“差异制造事实”这一命题的引入,说明差异制造事实不仅可以提供因果说明,也提供一种结果论或目的论的说明,因此可以作为一种规范理由连结实然与应然。

      在“经济分析作为法学方法”的主题讲座中,张永健教授通过法学方法论的简介,传统法律解释方法及其问题的论述,指出经济分析何以能够与传统的法教义学的方法相接轨,并作为一种法律解释方法发挥作用。其次,张永健教授通过经济分析与目的解释、体系解释的对比分析,指出经济分析作为法律解释的后设方法之存在的必要性及可行性。最后,张永健教授也指出经济分析作为立法论方法的可能性,即以效率作为立法价值、诱因作为管制手段的理论探讨。

      两场讲座中,参与的师生兴致高昂,不仅在讲座的进行中与张永健教授形成良好互动,而且在讲座结束之后也提出自己的困惑和思考,认真倾听张永健教授对问题的解答。杜宴林教授做了最后总结性发言,对张永健教授和与会师生表示感谢,并祝愿同学们在相关专题的学习与交流中取得更好的成效。(博士生王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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