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的建设目标是按照“国家急需、世界一流、制度先进、贡献重大”的要求,依据科学研究、学科建设、资政育人“三位一体”的方针,打造中国乃至世界司法研究的重镇、中国司法学科建设的平台、卓越司法人才培养的基地、司法文明和法治中国建设的核心智库。
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2019博士生学术交流活动顺利举行

       为充分贯彻国家“2011计划”所要求的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的建设宗旨,提升高层次创新人才聚集和培养能力,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在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理事长、联席主席张文显教授的策划下,“2011计划”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理论研究创新团队”按照既定的工作计划,于2019年5月10日至5月16日开展了以“司法文明与法理研究”为主题的博士生学术交流活动,组织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武汉大学、浙江大学四校司法文明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先后赴中山大学、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吉林大学珠海学院访学,并考察当地机关单位的司法改革实践。

       本次学术交流活动以“司法文明与法理研究”为主题,邀请了国内学界以及实务界的著名专家学者以学术讲座或专题授课的形式传授最新的学术研究成果及实践经验,同时考察了广东法治建设经验和司法改革实践。学术交流活动由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丰霏、袁艺榕两位老师领队,来自吉林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的25名博士生、博士后参加了此次学术交流活动。

       学术交流活动第一站在中山大学举行。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国家“2011 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理事长、联席主任,吉林大学、浙江大学文科资深教授张文显采取了讲座与授课相结合的形式,为学术实践团队以及中山大学的学生们做了题为“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学术讲座。

       讲座由中山大学法学院院长黄瑶教授主持。黄瑶教授对张文显教授及司法文明学术实践团队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张文显教授介绍了国家“2011 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学术交流活动,并感谢中山大学法学院对本次活动的大力支持。

        张文显教授分别就什么是科学命题,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中的“新”、“理念”、“战略”的含义以及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之间的逻辑关系,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内容等进行详细的阐述。张文显教授认为,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是一个科学的命题。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中的“新”并不是相对于“旧”而言,这里的“新”是新发展的“新”。张文显教授通过解读概念以及举例等形式,呈现给同学们以生动的、可感知的“法治三新”,使同学们对总书记提出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课上,张文显教授嘱咐同学们应当认真学习“三新”理论,并自觉地将其作为学习研究的对象。

       次日,中山大学法律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中山大学学术委员,中山大学法学院民商法研究所所长周林彬教授为司法文明学术实践团队授课,讲课主题为“法律经济学在中国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周林彬教授认为,对法律现象的困惑,可以从经济学中找到答案。首先,法律经济学是现代经济学与法学的理论前沿。周教授重点阐释了法律经济学的多重含义,法律经济学的产生与发展、基本范畴、研究方法、特殊思维等内容。其次,法律与经济发展的中国经验和广东经验是中国当下的一个重要理论与实践问题。周教授分别论述了法律与经济发展研究的三个阶段,法律与经济发展“广东经验“、”中国经验“的深化等内容。

       张文显教授结合自身对法经济学的深刻认识,对本次课程进行了精彩点评。张文显教授认为,在司法改革、政治思维、法理思维等领域,在法治实施的宏观层面及微观层面,都应当确立一种经济学思维,我们应当自觉地将法经济学的知识应用于实践活动中。

       司法文明学术交流活动第二站在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德恒(深圳))举行,德恒(深圳)于秀峰主任、高级合伙人廖明霞、合伙人刘震国,深圳大学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学科主任,学科带头人宋明副教授,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研究人员丰霏,浙江大学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成员袁艺榕,以及司法文明学术实践团队的博士生们参与了座谈。

       首先,于秀峰主任、廖明霞律师、刘震国律师全方位地介绍了德恒(深圳)的创立时间、业务范围、所获荣誉、比较优势、实践与理论相结合、国际化、专业化等信息及特色,为学术实践团展现了德恒(深圳)即专业又温情,即专注于实务又强调学术,业务范围非常广泛同时也在一定领域精耕细作的鲜明特色。

       其次,在提问交流环节,司法文明博士生们就律师行业工作环境,律师行业对个人专业方向的偏好,律所的运作模式,商务活动的礼仪细节,疑难案件的诉讼仲裁策略,个人未来的职业选择、角色转换,律所的团队管理方法,指导性案例的适用,律所及律师的自我保护等诸多话题进行了深入交流。总之,各校的博士生们实地体验了中国顶尖的律师事务所的工作状态,汲取了优秀律师们丰富的工作和生活经验,为今后的学习工作找到了一面可借鉴的镜子。

       司法文明学术交流活动第三站在吉林大学珠海学院举行,原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院长、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兼职教授胡云腾大法官作了以《用案例串起司法文明的项链》为题的精彩授课。吉林大学珠海校区付景川院长主持了本次讲座。

       胡大法官通过介绍古今中国不同历史时期的经典司法案例等内容,例如腹朜杀子、城门立木、缇萦救父、张释之执法等,从中透析出诸多法之道理、法之事理、法之规律,从而演示了如何做一名“开发挖掘案例价值的矿工”。胡大法官认为,案例是法治的信使,司法案例能反映特定时代的法治意识、道德、思想和观念。案例不仅仅是故事,它们还反映了不同时代的生活图景,它们蕴含的法理、情理与天理是丰富的。他鼓励同学们研究案例,从案例中挖掘梳理出法理。胡云腾教授还教导学生们做学问应当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讲座的提问环节,司法文明学术实践团队的博士生们就法与人情、指导性案例的运行评估机制、对裁判文书的引用、指导性案例的参照、司法规律、互联网法院等学术问题与胡大法官进行深入探讨。

       本次学术交流活动促进了吉林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学校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的博士生们的学术交流共享,实现了师生互动和校际博士生交流的同步,最大程度地将理论学习和实践考察相结合,有助于进一步构建师生互动教学相长新平台、完善校际学生交流新机制、创新学术教学、学术观光、学术交流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进一步地实现了打造中国司法学科建设的平台、卓越司法人才培养基地的建设目标。这也是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的精神的重大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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