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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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走向世界的中国法哲学”国际研讨会在杭州召开

    2017年5月28日至29日,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法制与社会发展》编辑部、《清华法学》编辑部以及China Legal Science编辑部联合在杭州举办了第三届“走向世界的中国法哲学”国际研讨会。共有来自中国、日本、韩国、美国等国内外39所高校及多个科研机构和学术期刊的60余名学者参加本次会议。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李步云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张志铭教授、复旦大学孙笑侠教授、美国康奈尔大学的於兴中教授、北海道大学今井弘道教授、韩国国立忠北大学的李在龙教授、美国博懋大学的姜永琳教授、浙江光华法学院的朱新力院长、葛洪义教授以及众多与会学者围绕“中外传统法律哲学基本议题”、“古典法律思想现代阐释”、“中国传统司法理论建构”、“法律东方主义及其批判”等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

    在开幕式上,朱新力院长发表欢迎辞,朱院长首先对与会代表表示由衷的欢迎。朱院长表示,走向世界的中国法哲学应在两个层面实现超越,既要解决工业时代的旧问题,也要回应信息时代的新问题,在此基础上努力提炼并概括与之相匹配的新治理理念和法哲学理论。最后,朱院长预祝本次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浙江大学文科资深教授张文显教授围绕“什么是中国法哲学”进行了大会开幕讲话。张文显教授认为,中国法哲学既包含中国古代传统法哲学,也包含近代和当代的法哲学;既包含体现法律普遍规律的法理学,也包含为各个部门法提供基础、核心理论支持的部门法哲学;既包含学术意义层面的法哲学,也包含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法哲学,即富有原创性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张文显教授认为,我们应当在“文明互鉴”的基本立场下讨论中国法哲学如何走向世界的问题。

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李步云教授高度评价了此次研讨会的意义。李步云教授就法哲学和法理学的内涵和中国法哲学的体系和范畴发表了基调演讲,并向大会提交了《法哲学的体系和基本范畴论纲》,收到了与会学者的高度评价和热烈讨论。

    美国康奈尔大学法学院教授於兴中在基调演讲中提出中国法哲学如果试图走向世界,应重视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全面梳理和提炼中国司法及法律改革的宝贵经验,重新思考并解释中国优秀法律文化,认真对待并合理扬弃西方法哲学研究成果,重视社会科学领域的新发展。

    第一单元的报告围绕中外法哲学基本议题展开。本单元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张志铭教授主持。来自韩国国立忠北大学法学院的李在龙教授报告了“关于道德实在的中国哲学基础”;北海道大学的今井弘道教授以“从现代中国视角看施密特对议会主义的批判及其对卢梭的反自由主义解释”为主题同与会学者进行了交流;美国博懋大学的姜永琳教授围绕“西学东渐中的误区:西方法学理论在中国法理史研究中的误用”这一话题,阐释了“以西释中”研究进路对于中国法学研究产生的重大局限性;中国政法大学出的陈景辉教授以“存在做错事的权利吗?”为主题进行的报告,意在回应当代西方法哲学仍旧具有极大讨论价值的问题——人是否有做道德上错误之事的权利的道德权利?针对上述报告,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孙笑侠教授、《法学研究》编辑部主任谢海定老师进行了评议。

    第二单元的主题是古典法律思想现代阐释,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特聘教授葛洪义担任本单元主持。上海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蒋传光教授同我们分享了他有关“中国传统文化当中的秩序理念”的研究取得的最新进展;来自吉林大学法学院的李拥军教授以“当代中国法律对亲属的调整:文本与实践的背反及统合”为我们带来了极富启发意义的讨论;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的汪雄涛副教授做了题为“平:中国传统法律中的正义观念”的发言,试图将“平”型构为中国法哲学意义上的正义概念。来自中国政法大学的谢晶讲师的发言围绕“儒法之间的刑罚根据论——清律窃盗罚则的古今中西之维”,展示了部门法学者对于理论适用层面进行的反思。北京大学法学院的张骐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的李学尧教授对发言人的报告进行了评论。

    第三单元旨在厘清中国传统司法当中富有传承价值的理论内涵,孙笑侠教授承担本单元的主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家》副主编尤陈俊向大会报告了有关‘讼师恶报’的研究;西南政法大学的李鼎楚副教授做了题为“‘复式结构’的司法正义”的报告,并同与会者进行了充分交流;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的崔兰琴副教授以“典雇妻女:明清律例的禁令与司法处置”为主题进行了发言,意在强调其研究具有的关照现实的面向;西北政法大学的陈玺教授同我们分享了其研究“唐代诉讼法律文明精神之三重维度”所取得的最新进展。张志铭教授以及吉林大学的李拥军教授着重在研究方法和进路上对发言进行了评议。

    第四单元主要围绕“法律东方主义”展开,本单元由张骐教授主持。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的郑戈教授做了题为“法律帝国主义、法律东方主义与中国法治道路”的演讲;针对这些问题,厦门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魏磊杰进行了回应,并在发言中强调了中国法哲学应予重视的几个维度;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马建银讲师的发言主题为“‘想象’他者与‘虚构’自我的学理表达”,并对中国学者接受“法律东方主义”的方式展开质疑;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周维明做了题为“克服法律东方主义”,认为应当在“法律普遍主义”与“法律多元主义”这对范畴的分析框架下审视“法律东方主义”。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华东政法大学学报》主编马长山、吉林大学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副主任刘红臻进行了点评。陈景辉教授、张志铭教授、於兴中教授也发表了各自的观点。

    本次会议的闭幕式由《中国法学》的编审李小明老师主持,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特聘教授葛洪义在对本次研讨会总结时强调要重新认识法理学研究中的“中国特色”,实事求是地看待中国实际。李步云教授在闭幕致辞中认为,会议在各个分议题当中都取得了实质意义的推进,接下去的会议可以进一步凝炼议题。在闭幕式讲话中,张文显教授对从事相关理论研究的学者做出殷切期望,希望在召开第四届“走向世界的中国法哲学”国际研讨会时,能够做到“论题更加鲜明、聚焦更加集中、话语更加高端”。

撰稿人:王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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