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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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方法制发展论坛(2015)在杭举行

    5月9日下午,“中国地方法制发展论坛(2015)”在杭州举行。本届论坛由浙江大学中国地方治理与法治发展研究中心、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地方法制研究中心以及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司法文明与国家治理现代化创新团队”联合举办。出席本届论坛的有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党组书记沈国明、上海交通大学原副校长郑成良等长三角地区多所法学院系所的负责人、知名学者,广东省人大预算工委原副主任黄平等来自广东、福建、浙江、北京等地的法律实务界专家,以及浙江大学中国地方治理与法治发展研究中心与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地方法制研究中心的研究人员等近50位专家学者、法律实务界人士和媒体代表。

    本届论坛围绕“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与中国地方法制发展”、“2014年度中国地方法制发展数据情况”和“2014年度中国地方法治实践中最具代表性的4项权利”举行报告并且开展讨论。论坛重点报告了2014年纳税人的知情权、律师执业权、教育公平权、土地发展权实现方面的跟踪研究情况。

    其中,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后,伴随着农地制度改革,2014年土地问题再次引起普遍关注,各地纷纷推出相关改革措施。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张文就2014年的土地发展权的相关制度发展状况进行了报告,指出2014年土地收入增值部分的收益分配较之以往正倾斜于农民。评议人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的张谷教授和浙江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唐明良教授则提出,在公有制、集体所有制的情况下,农民很难作为物权主体去享受相关权益,所以,土地发展权在中国的意义仍然需要进一步思考。

   

    在最后的学术总结环节,贵州省社会科学院院长吴大华教授、中国法学会《民主与法制》杂志社总编辑刘桂明与浙江大学中国地方治理与法治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葛洪义教授分别作了发言。刘桂明提出,本届论坛,分别以“让文本说话”、“让数据说话”和“让权利说话”展开了三个环节的讨论,争论激烈、讨论气氛浓厚,达到了预期目的。在浙江大学中国地方治理与法治发展研究中心、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地方法制研究中心以及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司法文明与国家治理现代化创新团队”的大力支持下,本次会议圆满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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