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 次
2013年2月28日至3月4日,由吉林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和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共同主办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的重大理论与方法问题研讨会”顺利召开。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联席主任张文显教授出席并主持了会议讨论。
本次会议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的思想文化渊源、实践基础及其基本形成的主要标志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并在此基础上深度讨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的科学定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话语体系的历史演进以及如何展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的基本样态、实体构成、集成与建构的方法,如何进一步研究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的方法与途径等重大理论与方法问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命题的提出具有重大的政治与学术意义,对其进行深入的学术研究有助于推动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中国化和体系,有助于丰富和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内容,有助于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并有助于增强中国在世界上的法学话语权。
上一条:“法律外交的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在海南召开
下一条: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第六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