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的建设目标是按照“国家急需、世界一流、制度先进、贡献重大”的要求,依据科学研究、学科建设、资政育人“三位一体”的方针,打造中国乃至世界司法研究的重镇、中国司法学科建设的平台、卓越司法人才培养的基地、司法文明和法治中国建设的核心智库。
第五届“全国司法文明博士生、博士后论坛”通知(2号通知)

为进一步鼓励法学博士生、博士后积极参与司法文明与法治研究,继续打造一个自由、活跃和专业的学术交流平台,第五届“全国司法文明博士生、博士后论坛”即将于12月16-17日在杭州举办。本届论坛由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主办,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承办,《法制与社会发展》杂志协办。

一、论坛主题

      本届论坛的主题为“人权的司法保障”,可以从“人权司法保障的理论与实践”、“人权司法保障的历史脉络”以及“人权司法保障的中外比较”三个维度展开。

二、论坛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12月16~17日,会期一天半。12月15日报到,17日下午离会。

      地点:浙江宾馆,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台山路278号。

三、拟邀参会论文名单

      经专家评审,下列论文入选第五届司法文明博士生博士后论坛会议论文,同时下列论文作者被确定为本次论坛的正式参会人员。现将参会论文予以公告。

序号

论文题目

1

法官责任的理论构建

2

刑事辩护制度性缩限的时空纾解路径——以人权保障为论域

3

论未成年人被遗忘权之保护——在记忆与忘却之间

4

论电子数据的双重鉴真

5

法律监督无权实体处分的法理思辨

6

刑事司法证明中的专门知识:权力支配与认知偏差

7

论监察委员会职务违法监察行为的司法救济

8

大数据环境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法益的应然转向

9

涉罪未成年人羁押率的实证考察与程序性控制路径

10

口供补强的完善规则

11

论试验性立法的宪法界限——以国家监察委改革试点为考察对象

12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法理界限及法治规制

13

人权保障理念下的出罪机制构建——以“法益可恢复性犯罪”概念为基础展开

14

善良风俗在我国司法裁判中的应用现状研究

15

中国模式下案外人异议之诉的考量

16

道德修辞消亡史——以T市法院1978-1998年刑事判决书为例

17

论专门反腐败机构调查权的法律控制

18

律师代理申诉的功能失灵与制度因应———以山东省Z市律师代理申诉制度运行状况为分析样本

19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行政诉讼中适用之检讨

20

论性侵案件法官对受害人的诉讼关照义务——以欧洲人权法院Y诉斯洛文尼亚一案为切入

21

行政过程视角下的听证程序

22

论现代国际私法公共政策之人权价值考量

23

从对立走向统一:司法公开中隐私权保护的制度性视角

24

法律上的中国话语:我国警察禁闭制度论纲

25

从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到“行政法院”的实证分析

26

电子诉讼的理念、价值和原则——兼论信息技术对传统诉讼的结构性重塑

27

刑事申诉制度的三重检讨与法理分析

28

论协商防卫机制之构建——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为视角

29

刑事速裁程序之三重维度——基于试点经验的理论展开

30

比较视野下的人权司法保障之概念界说和演变脉络

31

司法正义与社会正义的错位:类型、因素与启示——以热点案例为例证的分析

32

论行政诉权行使的合理限度——诉权保障的逆向思考

33

欧洲人权法院对律师帮助权的限制及启示

34

人权保障判例中的司法方法研究

35

政治哲学对基本权利解释的影响及其规范化——以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为例

36

迈向权利救济的司法——以行政不可诉性案件类型及其审查为中心

37

人权保障视野下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38

沈家本司法平等思想及其人权启蒙意义

39

论我国法官认知风格的实证测验及其理性反思

40

从关押中心主义到处遇中心主义:论服刑人员处遇制度的构建

41

正当程序理念在执转破中的法治实践

42

论监察委员会外部监督制约的权力路径

43

试论诉权的人权属性的保障与现代庭审理论

44

司法认同的形成逻辑及强化机制研究

45

人权保障视角下审视收容教育制度的应然走向

46

人权司法保障与“自由的法官”:论基于案件权重视角的法官考核

47

论被执行人实体权利救济的路径选择——以当事人的诉权保障为中心

48

环境犯罪案件中恢复性司法的探索与发展

49

我国检察权建构的法理意蕴及制度约束——以检警关系宪法内涵为切入点

四、论文完善要求

以上获选论文可以继续完善内容,并请按照《法制与社会发展》编辑体例对文章进行规范性修改,于12月1日前返回。筹备组将以最终返稿开展论坛评奖。返稿邮箱为sifawenming2017@163.com

五、参会费用

受邀参会的同学的往返交通费、食宿费,由会议主办方承担。(火车票限硬卧、硬座,高铁二等座。路途较远的同学乘坐飞机需将机票价格控制在相应路线高铁二等座价格以内,且限经济舱,同时须在订票之前提前与会务组沟通。)其他参会同学的费用请自理。

参会代表往返车票请自行提前预订,会后凭票据报销。行程安排确定后,还请及时告知论坛秘书处。

六、论坛秘书处联系方式

      组委会秘书:

      江秋伟 浙江大学博士生 15099963021

      陈锦波 浙江大学博士生 15869031697

      郭   栋 浙江大学博士生 13917656406

      唐一境 吉林大学博士生 15143082784

      阳  平 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生 18911557270

      王昭华 武汉大学博士生 13628658635

      有关本届论坛的实施细则及其它动态信息,敬请关注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网站(http://www.cicjc.com.cn),及浙江大学法学院网站(http://www.ghls.zju.edu.cn/chinese/)。

 

第五届“全国司法文明博士生、博士后论坛”组委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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