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名额
双方协商确定招生名额(90名)。
二、招生专业、代码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代码410100)。主要面向政法部门在职人员,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的应用型高级法律人才。正门
中国政法大学自2010年起招收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证据科学方向)研究生。该方向是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专项培养项目,主要面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司法部门在职人员,培养具有证据科学素养、事实认定能力,适合司法改革需要的高级法律人才。其报名条件、报名办法及考试同法律硕士。
三、报考条件
2007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等政法部门在职人员,并经所在单位政治部门推荐。
四、报名办法
今年全国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首先,报考者于7月上旬通过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网址:www.cdgdc.edu.cn/zz09.html)查询报考者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网上报名开通与截止的时间。预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在7月上旬安排网上报名事宜。
其次,报考者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有关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资格审查表(样表),请报考者核准相关信息并打印。
最后,现场确认时间安排在7月中旬,报考者在该规定时间内持资格审查表(样表)和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缴纳报名考试费、照相、打印带有电子照片的“资格审查表”、确认报名信息(由报考者签字确认后的信息,由其本人负责,一律不再更改),逾期不予办理。
五、报名考试费在现场报名时,按每人每科8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
六、外语考试语种
英语。
七、初试考试日期、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2010年全国联考于10月31日进行。每个单元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考试科目确定如下(政治理论课考试待复试时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科目一:专业综合(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科目二:英语。
以上两门考试科目均为全国联考
参考书目: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版)。
八、复试
1、复试时间:按中国政法大学通知
2、复试地点:待定
3、复试科目:政治理论课(面试)。
4、复试费:100元。
九、资格审查
在复试报到时,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资格审查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现场确认时打印的“资格审查表”。政法系统考生,“资格审查表”需经本单位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盖章;
2、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十、专业设置与学习年限、收费标准及食宿问题
(一)专业设置:法律硕士专业(证据科学方向);
(二)学制:3年;
(三)学费:29000元;
(四)学习方式:学习地点及学习期间安排与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协商。
十一、学校有关部门联系办法
2010年报考中国政法大学在职攻读法律硕士学位考生的成绩通知单、复试通知书及其他通知等,均在学校网站公布或下载。
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 010-58908459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010-58908070
传真:010-58908074
电子邮件地址:zfyz@cupl.edu.cn
办公地址: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办公楼3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