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加快法治建设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决定性意义。本文旨在通过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涵义、内部结构及研究背景的全面、深入阐释,提出促进我国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的七大目标以及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三大目标,并从目标、手段和路径三个层面分别诠释实现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要求。
【关键词】:法治建设;治理体系;治理能力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加快法治建设,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决定性意义。法治建设是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涵义、内部结构及研究背景
(一)基础概念解析
1、治理
同“统治”、“管理”相比,“治理”一词具有实质性的差别,首先是强调依法治理。重视程序制度建设。同时,实现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充分重视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主张权利与义务的统一,以权利为本,以民生为本。
确立“治理”理念,就是选择了法治。“治理”理念的提出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推进,定将会更好地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更好地在党的领导下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2、国家治理体系
国家治理体系是主权国家治国理政制度体系的总称。就我国而言,指国家经济建设体系、政治建设体系、文化建设体系、社会建设体系、生态建设体系、国防军队建设体系和党的建设体系等在内的制度体系之总合、总称。
3、国家治理能力
国家治理能力是指一个国家治理体系综合协调、分工合作、发挥作用、体现价值和实现目标的一种资格、水平和能力。主要包括执政党的执政能力、行政机关的执法能力、司法机关的司法能力、参政党的参政能力、公民和社会的有序参与能力和军队的国防军事能力等。
4、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种新型的现代化,是全面改革总目标的一部分。是继我国已提出的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和现代科学技术现代化之外的又一个新型的现代化,即“第五个现代化”,其核心和难点是实现法治,全面、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
(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部结构
1.主体结构
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民群众等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主体。
2.体系结构
体系结构至少包括系统治理体系、依法治理体系、综合治理体系、源头治理体系、行业和社会主体治理体系和互联网治理体系。
3.协调结构
关于协调结构研究,回答的是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匹配和提升问题。
4.方法结构
关于方法结构研究,回答的是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如何实现效力、效能和效益的途径、方式和手段等问题。
依法执政、立法督、法治政府、行业治理、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道德约束、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公正司法和法治保障是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路径、途径、方式和手段。
5.运作结构
有效运作方式众多,“党要管党的自律式”、“权力清单(自上而下)的许可式”、“负面清单(权利清单)的自主式”、“自下而上的申请式”、“横向互动的协商式”和“追究问责的法治式”等都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运作的有效形式。
6.目标结构
如何实现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如何实现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问题很多,有很大的挑战性。其中,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核心;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难题。
7.价值结构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定位就是要让伟大复兴成为现实,实现中国梦;实现除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之外的第五个现代化。也即,要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并落实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价值观;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最终建成法治中国。
(三)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研究背景
1.以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总目标
2.要从治理角度考察制度性解决矛盾和整治工作存在的不足
3.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作为原则和立场
4.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为重大任务
5.秉持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6.以现代化建设为视野,实现社会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目标
(一)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目标
1.经济制度现代化
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
2.政治制度现代化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
3.文化制度现代化
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文化强国建设,必须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生产经营机制,建立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成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
4.社会制度现代化
在当前利益多元化、文化多样化的条件下,国家治理既要确保公共利益和主流道德价值不受侵害,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尊重差异、包容多样、顾及个别,特别是要保障宪法确认的个人自由,承认合法合理的个性化追求,让公民和社会组织充满生机活力,使社会保持动态平衡的稳定状态。
5.生态文明制度现代化
为建设美丽中国,应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健全国土空间开发、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6.党的建设制度现代化
党的建设制度现代化的目标是,既要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又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坚定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始终确保改革的正确方向。
7.法律制度现代化
法律制度的现代化,既包括法律创制过程(立法层面)的现代化,又包括法律操作过程(执法、司法、守法层面)和法律实现过程的现代化。为此,要对古今中外人类文化中的一切法制遗产,兼容并蓄,博采众长,既不能简单地“西方化”,也不能像过去那样“苏联化”。
(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
1.改革发展稳定能力现代化
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确保改革成功。
2.内政外交国防能力现代化
维护国家主权、安全、领土完整,以及国家的发展利益,要继续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旗帜,坚定不移地致力于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继续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和防御性的国防政策。
3.治党治国治军能力现代化
着眼全面,履行新世纪新阶段军队历史使命,贯彻新时期积极防御军事战略方针,与时俱进地加强军事战略指导,高度关注海洋、太空、网络空间安全,积极运筹和平时期军事力量运用,不断拓展和深化军事斗争准备,提高以打赢信息化条件下局部战争能力为核心的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的能力,这是新时期的治军目标。
三、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要求
(一)目标层面的要求
1.维护人民主体地位,保障人民合法权益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2.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3.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廉洁政治,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局面。
4.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要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5.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善于依靠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提高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和水平。
把社会矛盾的预防、化解纳入法治轨道,是实现社会安定有序、和谐活力的长效机制。
(二)手段层面的要求
1.科学立法
坚守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理念,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宪法监督制度和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才能做到科学立法。当前要重视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以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
2.严格执法
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执法主体,相对集中执法权,推进综合执法。减少行政执法层级.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
3.公正司法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公正司法。
4.全民守法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三)路径层面的要求
1.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
这就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2.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
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党的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3.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意味着整个国家权力(国家立法权、监督权、重大问题决定权、行政权、司法权等)和其他社会共同体行使社会权力的法治化。
4.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国、人民当家作主有机统一
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稿件来源:《中国法学(文摘)》2014年第6期 作者:应松年
原发布时间:2015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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