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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理论基础、规范结构解读与法理分析
    【学科类别】文教卫生管理法
    【出处】北大法律信息网首发
    【写作时间】2025年
    【中文关键字】《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理论基础;规范结构;解读;法理分析
    【全文】


      一、立法背景与意义:筑牢公共卫生法治防线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就人民健康、公共卫生安全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依法防控、依法治理,多次对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作出重要指示 ,明确提出要完善疫情防控相关立法,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疫情防控法律体系,有针对性地推进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等法律制定和修订工作。
      在过去的公共卫生事件应对中,我们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也暴露出一些问题。现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虽然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人民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制度协调衔接等方面存在短板和不足,难以适应日益复杂多变的公共卫生形势。例如,在信息传递上存在迟滞,导致防控措施启动稍显迟缓;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划分不够清晰,出现协调不畅的情况。这些问题都迫切需要有针对性地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系统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制度,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的出台,是我国公共卫生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它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总结疫情防控经验做法,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体制机制,完善监测预警报告和应急处置制度,强化保障措施。这对于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保障人民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具有不可估量的重要意义,为我国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和制度保障 。
      二、理论基础:多维度理论支撑
      (一)国家安全与人民至上
      总体国家安全观是新时代我国国家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它将公共卫生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凸显了公共卫生安全在国家安全中的重要地位 。在公共卫生领域,总体国家安全观体现为对公共卫生风险的全面防范和应对。从国际层面看,全球化进程加速了传染病的跨国传播,如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的蔓延,对各国的公共卫生安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都带来了巨大冲击。一个国家的公共卫生事件不再局限于国内,很可能演变为全球性危机,影响国际安全秩序。因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的制定,是从国家安全高度出发,构建全方位的公共卫生安全防护网,防止公共卫生风险演变为国家安全危机。
      人民至上理念贯穿于法律始终,是法律制定和实施的根本价值取向。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是首要考量。法律规定了一系列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的制度和措施,在疫情防控期间,政府依法采取隔离、医疗救治等措施,不惜一切代价抢救生命,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同时,法律也注重保障人民在应急状态下的基本生活需求,维持社会基本运行,保障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和医疗服务的提供 。这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以人民为中心的本质特征,将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把人民生命健康作为最大的人权来维护。
      (二)预防为主与依法科学应对
      预防为主是公共卫生工作的重要原则,也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的基石之一。在风险源头管理方面,法律强调加强公共卫生监测和预警体系建设,通过对疾病的早期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潜在的公共卫生风险,提前采取干预措施。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建立智慧化的传染病监测预警体系,对疫情数据进行实时分析和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加强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疾病预防控制能力,改善环境卫生条件,从源头上减少疾病的发生和传播。
      依法科学应对确保了应对措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法律明确了政府、部门、单位和个人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了应急响应的程序和措施,使应对工作有法可依。政府在采取防控措施时,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应对措施的制定和实施必须基于科学依据,充分尊重医学和科学规律。在疫苗研发、疫情防控策略制定等方面,依靠科学研究成果,合理调配资源,精准施策,提高应对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避免盲目决策和过度防控带来的负面影响。
      三、规范结构解读:条分缕析法律架构
      (一)总则:奠定法律基石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的总则部分犹如大厦的基石,为整部法律奠定了坚实基础,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统领作用。立法目的明确指向维护人民生命健康、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以及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在新冠疫情期间,国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全力投入医疗救治资源,保障患者的生命健康,同时稳定社会秩序,为经济社会的逐步复苏创造条件,这正是立法目的在实践中的生动体现。
      该法的适用范围涵盖了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恢复重建等全过程。无论是传染病疫情的爆发,还是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事故引发的公共卫生问题,都在这部法律的规范范畴之内。工作原则确定为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应对、依法防控、联防联控。这些原则相互关联、相辅相成,预防为主强调将工作重心前置,减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统一领导确保了指挥的权威性和一致性,避免多头管理导致的混乱;分级负责使各级政府明确自身职责,提高应对效率;科学应对、依法防控和联防联控则分别从科学依据、法律保障和协同合作的角度,保障了应对工作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全面性。
      (二)管理与指挥体制:明确责任分工
      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中,清晰明确的管理与指挥体制是关键。管理体制中,政府、部门、单位和个人的职责被详细界定。各级政府在应对工作中承担领导责任,负责统筹协调、决策部署和资源调配。卫生健康部门作为核心部门,承担组织实施监测、预警、医疗救治和防控措施等专业职责。其他部门如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则依据各自职能,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物资运输、监管市场等方面协同配合。例如,在疫情防控期间,公安部门协助实施交通管制和人员管控措施,保障防控工作的顺利进行;交通部门全力保障医疗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运输畅通;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市场的监管,防止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应急指挥机构在应对工作中发挥着中枢作用。它通常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指挥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能够迅速整合各方资源,形成高效的指挥体系。应急指挥机构的运作遵循统一指挥、快速响应、协同作战的原则。一旦事件发生,能够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机制,下达指令,调配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得以迅速落实。协同机制强调不同地区、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和资源互补。通过建立跨区域的应急合作机制,能够在更大范围内调配资源,共同应对跨地区传播的公共卫生事件。在应对流感疫情时,相邻地区之间可以共享疫情信息,协调防控措施,避免疫情的扩散。
      (三)预防与应急准备:未雨绸缪
      预防与应急准备是降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害的关键环节。风险源头管理通过加强公共卫生监测、环境卫生治理、疫苗接种等措施,从源头上减少事件发生的风险。在传染病防控中,持续监测疾病的流行趋势,及时发现潜在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采取针对性的防控措施,能够有效阻止疫情的爆发。同时,加强环境卫生治理,改善公共卫生条件,提高人群的免疫力,也能降低疾病传播的风险。
      物资储备是应急准备的重要内容,包括医疗物资、生活物资等。建立完善的物资储备体系,明确储备品种、数量、储备方式和轮换机制,确保在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供应。在疫情初期,口罩、防护服等医疗物资一度短缺,暴露出物资储备的不足。此后,国家加大了物资储备力度,建立了中央和地方两级储备体系,优化储备布局,提高储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加强物资储备的信息化管理,实现物资的快速调配和精准投放。
      (四)监测预警:早发现早应对
      监测预警体系是实现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发现、早应对的重要保障。该体系通过整合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监测哨点等多方面的信息资源,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大数据分析手段,对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医疗机构通过病例报告制度,及时上报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信息;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利用专业技术,对疫情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掌握疫情的传播趋势和规律;监测哨点分布在社区、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重点场所,能够及时发现疫情的早期迹象。
      监测预警体系的运作遵循及时、准确、科学的原则。一旦监测到异常情况,能够迅速进行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发布不同级别的预警信息。预警信息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众和相关部门发布,如短信、广播、电视、网络等,确保信息能够及时传达。预警发布后,相关部门和单位能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有效遏制事件的发展。在疫情防控中,通过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各地迅速采取封控、隔离等措施,成功控制了疫情的蔓延。
      (五)应急处置:高效应对危机
      应急处置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核心环节,政府的应急响应程序和处置措施直接关系到事件的发展态势和危害程度。应急响应程序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不同级别,各级响应对应不同的处置措施和资源调配力度。在疫情期间,根据疫情的发展阶段和严重程度,国家及时启动了不同级别的应急响应,从局部防控到全国联防联控,逐步加大防控力度。
      处置措施包括医疗救治、隔离防控、交通管制、市场监管等多方面。在医疗救治方面,集中优势医疗资源,建立定点医院和方舱医院,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在武汉疫情期间,迅速建立了火神山、雷神山医院和多个方舱医院,集中收治患者,极大地缓解了医疗资源紧张的局面。隔离防控措施通过对患者、密切接触者和高风险地区人员的隔离,有效阻断病毒传播途径。交通管制措施限制人员流动,减少疫情扩散风险。市场监管措施加强对市场的监管,保障物资供应和价格稳定。在应急处置过程中,严格遵循法律法规,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确保措施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六)保障措施:夯实应对基础
      保障措施是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的重要支撑,人员保障通过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专业人员的数量和素质。在高校和职业院校中,加大对公共卫生、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等专业的人才培养力度,同时加强在职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提升他们的业务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物资保障确保应急物资的充足供应和及时调配,通过建立完善的物资储备、生产、运输和配送体系,保障医疗物资、生活物资的稳定供应。在疫情期间,国家加大对口罩、防护服、检测试剂等医疗物资的生产和储备力度,同时优化运输和配送渠道,确保物资能够及时送达疫情防控一线。
      资金保障为应对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政府加大财政投入,设立专项应急资金,同时鼓励社会捐赠和保险参与,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在疫情防控中,各级政府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医疗救治、物资采购、防控设施建设等方面,同时社会各界纷纷捐款捐物,为疫情防控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七)法律责任:强化法治约束
      法律责任规定是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有效实施的重要手段,对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在疫情期间,对于故意隐瞒行程、不配合隔离等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些法律责任的规定,能够有效规范政府、部门、单位和个人的行为,促使各方严格履行职责,保障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法律责任的追究也为公众提供了救济途径,当公众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法律责任的存在强化了法治约束,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进行。
      四、法理分析:探寻法律深层逻辑
      (一)比例原则的体现
      比例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中有着多方面的具体体现,这一原则确保了政府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所采取的措施与事件的危害程度相适应,避免过度干预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在应急措施的选择上,法律明确规定当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政府应综合考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审慎选择应对措施。在疫情初期,对于疫情传播风险较低的地区,政府可能首先采取加强监测、宣传防控知识等较为温和的措施;而对于疫情严重爆发、传播风险高的地区,则会实施更为严格的封控、隔离措施。这些措施的选择并非随意为之,而是基于对疫情危害的科学评估,确保所采取的措施能够有效控制疫情,同时最大程度减少对社会经济和公民生活的负面影响。
      法律还规定了应对措施的实施应根据事件的发展态势及时调整。随着疫情的发展,若疫情得到有效控制,风险降低,政府会相应地逐步放宽防控措施,如解除封控、恢复公共交通等,以促进社会经济的恢复和正常运转。这种动态调整机制体现了比例原则中的必要性和相称性要求,确保政府在应对过程中始终保持措施与危害程度的平衡,既不因为措施不足导致疫情失控,也不因为过度防控给社会和公民带来不必要的负担 。比例原则的贯彻,在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的同时,最大程度地保障了公民的权益,维护了社会秩序的稳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
      (二)权利保障与权力规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高度重视公民权利的保障,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过程中,全方位确保公民的基本权利不受侵害。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法律围绕保障公民生命健康权构建了一系列制度。在疫情期间,政府全力组织医疗救治资源,确保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建立定点医院、方舱医院,调配专业医护人员,保障医疗物资供应,不惜一切代价抢救生命,体现了对公民生命健康权的高度重视。
      法律也注重保障公民在应急状态下的其他基本权利,如人身自由权、财产权、知情权等。在实施防控措施时,严格遵循法定程序,防止对公民人身自由的过度限制。对于因疫情防控需要征用公民财产的,明确规定在使用完毕或应急处置结束后及时返还,并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公民的财产权。同时,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疫情信息和防控措施,保障公民的知情权,使公民能够及时了解疫情动态,做好自我防护和生活安排 。
      为防止权力滥用,法律对政府权力进行了严格规范和监督。在权力规范方面,明确规定了政府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中的职责、权限和行使程序,确保政府权力依法行使。政府在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依据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不能超越法定权限。在权力监督方面,建立了多层面的监督机制,包括人大监督、行政内部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等。人大通过立法监督和工作监督,确保政府依法履行职责;行政内部通过上级对下级的监督,保障政策的有效执行;司法机关通过司法审查,对政府的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社会公众和媒体通过舆论监督,促使政府规范权力运行。这些监督机制相互配合,形成合力,有效制约政府权力,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和公民权利的实现 。
      (三)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与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密切相关,共同构成了我国公共卫生法律体系,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发挥着协同作用。
      与传染病防治法相比,传染病防治法侧重于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和治疗,对传染病的监测、疫情报告、防控措施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具有专业性和针对性。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的调整范围更为广泛,不仅涵盖传染病疫情,还包括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事故等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应对传染病疫情时,两部法律相互衔接、相互补充。对于传染病的日常防控,主要依据传染病防治法;而当传染病疫情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需要采取更为广泛的应急措施时,则适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在重大传染病疫情发生时,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设立应急指挥机构,启动应急响应,统筹协调各方资源,同时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开展疫情监测、医疗救治和防控工作 。
      与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关系上,突发事件应对法是突发事件应对领域的基础性法律,确立了突发事件应对的基本制度框架,适用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突发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则是针对公共卫生领域突发事件的专门法律,在管理体制、应急处置等方面具有更具体、更专业的规定。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为主,同时遵循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基本原则和相关规定。在应急响应程序、信息发布等方面,两部法律相互协调,确保应对工作的有序进行 。
      这种法律之间的衔接关系,体现了我国法律体系的科学性和系统性,避免了法律规定的冲突和重复,提高了法律的实施效率,为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
      总结:开启公共卫生法治新征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的出台,是我国公共卫生法治建设的重大飞跃,它以坚实的理论基础为支撑,构建了科学合理的规范结构,蕴含着深刻的法理逻辑。这部法律全面总结了过往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经验教训,直面曾经暴露的问题,从多方面进行制度创新和完善,为我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供了全面、系统、科学的法律依据 。
      在理论层面,它将总体国家安全观与人民至上理念紧密结合,从国家安全高度保障人民生命健康,以预防为主、依法科学应对为原则,筑牢公共卫生安全防线。在规范结构上,涵盖总则、管理与指挥体制、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保障措施和法律责任等多个方面,各部分紧密相连、相辅相成,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全方位规范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的各个环节。法理分析中,比例原则的严格贯彻、公民权利的充分保障以及权力的有效规制,彰显了法律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同时与其他相关法律的协同配合,进一步完善了我国公共卫生法律体系 。
      在法律实施过程中,需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确保各项制度和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强化公众的法律意识和公共卫生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公众参与度;加强法律监督,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我们相信,《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将在维护人民生命健康、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巨大作用,为我国在新时代背景下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开启我国公共卫生法治建设的崭新征程 。


    【作者简介】

    李建科,男,律师,民革陕西省委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委员,西北政法大学法治陕西建设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


稿件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法学在线

原发布时间:2025/9/13 10:3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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