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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作为我国一种相对人性化的监外刑罚执行方式,由社区矫正机构即基层司法所对其进行监管、教育、帮扶和改造,目的使其社区服刑人员能够通过矫正重回社会,正常的工作生活。从2003年7月开始,在上海、浙江、山东等6个省(直辖市)进行试点开展,2009 年在全国范围内试行,到《刑罚修正案(八)》明确规定了对判处管制、缓刑以及假释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标志着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确立。经过 14 年的自我摸索和学习改进,我国的社区矫正工作逐渐具有了中国特色的,在我国的刑罚执行和罪犯改造体现人性化的历程中发挥着积极重要的作用。
信息技术促进了司法行政信息化的大力发展,社区矫正信息化作为司法行政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与司法行政信息化改革的进程相适应。但受经济条件和技术条件发展不平衡的限制,我国社区矫正信息化管理模式在全国范围内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系统,大部分地区具有相互独立的信息化管理系统。一方面造成部分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造成了信息交换渠道不通,没有发挥出信息化最高效的功能作用。如何更好的加强社区矫正的信息化建设,统筹社区矫正信息化发展已经成为社区矫正工作急需解决的一个问题。通过司法所的基层实践,以小见大,深入研究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问题与对策,对于完善社区矫正制度,促进社区矫正信息化发展,保障司法行政信息化,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监外刑罚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社会意义和现实意义。
司法行政信息化的本质就是把矫正管理全面彻底地纳入规范化、标准化的轨道,实现管理模式的转变和创新,大幅度提升司法工作的法律效益和社会效益,降低管理成本。
2017年以来,为了更好的加强和完善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保障司法行政信息化的有序开展,司法部研究发布了《司法行政信息化总体技术规范》等19项信息标准。其中包含了司法行政信息网络技术、资源交换平台等,涵盖了社区矫正、司法所建设等业务领域,规范了司法行政化的整体框架,突出了主要功能,加强了信息交换和安全体系等内容。张军部长强调,在信息化支撑司法行政体制改革中,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建立符合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全面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信息化发展是现在世界发展的大趋势,司法行政机关是我国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依法治国的时代要求下,司法行政机关在法制建设中占有着重要地位,必须大力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的进度,努力提高我国信息化建设的水平。大力加强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是适应信息化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是新形势下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的迫切需要,是实施科技强警战略、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战斗力的迫切需要。司法行政信息化是实现科技强警的必经之路,这是国家从信息化发展的新形势和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角度做出的战略决策。
社区矫正信息化的目的就是把社区矫正监管工作全面纳入到规范化、标准化、网络化的轨道上,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效益,节约司法成本。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信息化监管就是以计算机信息系统为基础进行管理工作的模式,在监管工作中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相关信息进行流转、处理和分析,并把信息作为监管的依据,从而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社区矫正信息化监管通过手机等终端设备可以实现对社区矫正人员的以下监管:一是实时监控、跟踪管理、掌握其行动轨迹;二是结合短信、语音、视频等技术优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与被矫正人员的信息交互;三是对社区矫正人员出现的越界、矫正届满等问题进行警示告知;四是建立电子档案,形成一个信息化管理系统,全面反映社区矫正工作及社区矫正人员的基本信息,实现动态的信息流转,具有快速、准确的信息检索功能,以及便捷的录入、删除、修改、查询、汇总、统计分析、打印、业务报表生成等功能;五是考核管理信息化等。
国外社区矫正信息化的开端,是将电子技术运用在监督罪犯上,通过佩戴电子传导器,来监督罪犯遵守法律的情况以及其行踪,如果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电子传导器就会发出报警。1983年,美国墨西哥州某法官首次对被告人判处了电子监控,命令其佩戴着电子手镯回到社区服刑。到80年代末期,加拿大、新加坡等国家纷纷效仿,英国政府首先将电子监控技术运用于假释。直到1999年,电子监控才在英国全面实施,多用于自家拘留宵禁的罪犯,还有成年人和青少年的宵禁令、保释以及假释许可等。而美国一直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目前最广泛应用的就是在社区矫正中,比如家庭暴力、性侵害、滥用药物者或骚扰的罪犯,其设立的目的就是对罪犯实施有效的管制和监督,从而降低在社区服刑的罪犯的人身危险性,去除非监禁刑的不稳定因素,维护社区的治安。
韩国作为亚洲最先使用该技术的国家,在2008年起针对一小部分人进行了试点。自2008年旧《电子脚镣法》实行后,据韩国法务部统计,616人中只有1人重新犯罪,电子脚镣对遏制犯罪效果显著。2010年韩国《对特定犯罪者定位的电子装置佩戴法》实施,“向未满16周岁儿童实施性暴力的罪犯或性犯罪惯犯最多佩戴30年电子脚镣”。韩国法律还规定私自破坏电子脚镣装置者,将被处有期徒刑7年,可处最高达12万人民币的罚金。
国外社区矫正中主要运用了以下信息化监管方式:连续信号技术、连续信号发射器技术、程序接触技术、便携式电话技术、混合技术、全球定位系统。通过国外社区矫正的经验,对于不同犯罪类型的罪犯,分类管理采取不同的措施,从而加强对罪犯的监管。这有在我国的新时代帮助罪犯重新回归和融入其社区,减少其社会危害性,大大减少了监狱中罪犯的人数,又减少了罪犯的交叉感染,并且降低了行刑成本,提高了社会效益,促进社会的稳定和谐。
社区矫正信息系统具有边界设置、实时监管、跟踪管理、历史轨迹等功能,实现对社区矫正对象活动精准定位,便于在地图上进行实时定位、跟踪管理、历史轨迹查询,全程监控矫正对象,防止脱管漏管。
自动跟踪定位。利用在信息技术在后台持续自动运行的监控程序,对社区矫正服刑人员进行持续的跟踪,间隔不同时间进行跟踪定位,以确定其是否处在指定的活动区域中。一般社矫人员都被限定在县一级区域范围内活动,如需出此范围,必须提前书面请假,报司法局批准备案。
越界警告。当矫正对象离开所规定的市县范围后,系统会将越界的时间、位置显示在电子地图上,同时画出活动区域的范围,可以清晰地显示出越界的情况,并且及时将越界的信息发送到相应的矫正工作者的手机上,让其能及时处理越界情况,防止意外发生。
历史轨迹回放。显示选定时间内矫正对象的移动轨迹,形成一个完整的线路图,并且用不同的数字符号显其先后顺序。对于越界人员的活动信息和手机分离的情况,都可以通过历史轨迹回放功能进行分辨处理。如历史轨迹几天没有移动,就很有可能出现手机在家,人机分离的情况,要及时电话联系或者见面查证。
人机分离抽查。通过电话、短信、拍照上传随机抽查矫正对象是否随身携带手机。部分社矫人员可能利用呼叫转移,一人多机,家人代管手机来规避监管,但这些在有经验的工作人员眼里都能轻松识破。
声纹识别。每周二通过备案的移动电话拨打司法局号码进行情况汇报,系统自动录音,并由社矫工作者验明服刑人员的身份,记录汇报情况内容,形成有效的语音文字资料。
1.日常信息交互。为矫正对象和矫正工作者提供了一个便捷的沟通平台,矫正工作者通过电脑信息平台可以方便地给矫正对象批量群发通知、问候等各类短信,即时迅速,矫正对象可以及时查询考核奖惩得分情况。在一名社区工作者负责几十名矫正对象的情况下,群发短信的功能可以极大的节约社矫工作者的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
2.异常警示告知。具有实时告警、到期警示、警示记录3项子功能,当出现矫正对象越界、关机等异常情况时,自动以短信方式提醒矫正对象和矫正工作者。当异常情况连续出现3次时,系统管理员会立即联系社矫工作者,查明异常情况。当矫正对象矫正期满临近时,系统连续提醒矫正工作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档案管理包含矫正对象信息、矫正对象工作方案等。社矫工作者按工作流程,从矫正对象从入矫至解矫所有建档工作,都会通过录入信息、扫描原件进入档案管理系统;当矫正对象矫正期满时,工作人员只需从系统中提取该矫正对象的档案资料,点击打印,然后加盖工作机构公章,即可完成归档工作。同时具备心理评估、风险评估、监督人反馈记录功能。
社矫工作人员对矫正对象集中学习、公益劳动、请假审批、思想汇报等情况进行记录,将对矫正对象的月考核相应情况打分工作注入信息系统内部,实现月度得分、评审鉴定、电话汇报、书面汇报、公益劳动、集中教育、帮困解难、工作者走访、司法奖惩等功能。
社区矫正信息系统设计了日志、密码修改和权限设置功能。对矫正工作人员采取分级授权的方式,通过账号、密码才能进入系统。进入系统操作的过程被自动记录下来,确保系统内部信息安全保密,为系统的运行提供一个安全环境。
数据库存储了各种矫正数据的统计信息及数据图表,方便各司法局制作各种汇报材料。系统内部的存储空间,可以满足3至5年的数据存储需要,同时可以采用外接硬件备份方式进行数据的永久存储。

以人为本,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目标,也是现代刑法追求人权的价值目标之一。以人为本就是在刑罚执行过程中要平等的对待每一个人,给他充分的公平公正。没有公正的审判的就没有罪犯。矫正对象是触犯了我国刑法的人,但自身也有其的公正和自由的权利。对于矫正对象的关怀不再是一种恩惠,而是法制国家体现人权的基本表现,也是一项基本的社会义务,是和谐社会、法制社会的基本要求。广泛使用手机定位技术和电子手环进行矫正对象区域监管,与目前国外使用的电子项圈、电子脚镣相比,无异更加尊重个人的尊严,是我国尊重矫正对象人权和管理模式信息化、人性化的重要体现,必将对司法矫正工作改革的步伐起到积极和有力的推动,取得广泛的社会效应。
江苏省的矫务通等信息系统使司法管理信息化,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者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的管理效率。根据相关资料表明,我国一年花费在监狱内犯人的款项超过了上百亿元,占用了人民群众用于生活的大量资金,影响了新时代实现中国梦实现的步伐。通过社区矫正,实现部分人员的监外执行,可以大大降低执行刑罚的成本,节约大量资金;而采用手机定位技术等信息化手段对社区服刑对象进行监管,节省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替代了费时、费力的传统人工监管方式,通过技术手段帮助国家节约大量的财政资源。
社区矫正信息化是社区司法矫正工作的创新,是与“互联网+”时代相对应的产物,在充分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加大创新发展力度,实现弯道超车,真正体现了我国人性执法、文明执法、科学执法,为社区服刑人员创造良好的矫正环境,有利于社区服刑人员的改造,为降低重复犯罪率,重新回归社会提供了有效手段。社区矫正信息化体现了司法的民主性,促进了刑罚方式温和发展与社会的和谐,是建立和谐社会,法治社会的重要一环。
以丹阳市某基层司法所为例,丹阳市某基层司法所位于丹阳市东北角,东临长江,全镇总面积23.5平方公里,人口20500人,流动人口3万多人。所在乡镇曾先后被评为全国小城镇建设试点镇、江苏省新型示范小城镇、江苏省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示范镇、江苏省农村现代化示范镇、省级文明镇、镇江市首富镇、全国千强镇等。司法所内两名政法专编,两名社区矫正工作者,一名专职人名调解员,司法所办公面积200多平方米,具有社区矫正办公室,社区矫正人员教育室、学习室及心理咨询室等,在基层司法所而言,各个功能相对完备,基本上满足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监督管理工作。
2017年在册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累计26人,到9月底除去解矫人员,在册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共19名,本地户籍人员10名,外地户籍人员8名,台湾户籍人员1名。司法所社区矫正信息设备,社区矫正电脑两台,政法内网和互联网各一条,DV摄像机一台,社区矫正手机一部,指纹机一部。司法所社区工作人员通过两台电脑,内外网相互合作,并运用社区矫正手机的矫务通功能,对本所的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全方位的监管,保证按制度,按程序严格管理相关人员,做到不漏管、不缺管,避免重复犯罪的发生。但在日常的管理工作中,也会有各种各样的问题出现,再先进的武器也是靠勇敢的战士来操作才能发挥应有的巨大作用。
社区服刑人员故意损坏通讯设备或者人机分离,导致信息采集不全面,不能时时掌握人员动态,容易造成脱管漏管。由于进入“互联网+”时代,手机已经是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件贴身工具,现在社区服刑人员入矫第一件事就是进行手机定位。但是由于社矫人员想要故意逃脱监管或者由于思想上的不重视,导致手机定位失败,人机分离等情况时有发生。
一种是思想不重视,没有及时给手机充电或者没有随身携带,认为出门不远或者没有做违法的事情不必时刻带在身上,手机断电信息系统就会提醒定位失败。这种多以社区矫正人员中的中老年人居多。另一种性质就更加严重,故意人机分离或者将手机交予家人,更有甚者有多个手机,采用来电转移等技术手段想要逃脱社区工作人员的日常监管,人为的造成了人员的脱管漏管。这中多以中轻年人,从事经商和无业的居多,这种情况一经发现,查证属实需要给予警告处分。
由于现有手机通信设备信号辐射范围及强度的局限性,特定环境下地会受到建筑物的遮挡或者受到其他电子设备的屏蔽。正常情况下,偶尔会出现信号偏弱或者中断的情况,但是社区工作人员对系统进行分析长时间中断就是有问题的。而且根据每个人的家庭环境,有些地方是不存在信号偏弱的现象,只有特定场所及娱乐场所才会发生这类现象。通过对他们的日常走访,基本情况了解所出入场所的监控不难发现一些问题。但是这需要有经验有技术的社区工作人员才能做到,信息技术的完善才是最基本的信息来源。
社区矫正信息系统有时候会因为定位不准确,错误报警出现人员越界的情况。目前手机定位采用的是GPSone手机定位系统,该方案由移动通信定位网络、监控平台、定位移动通信设备等几部分组成。 结合GPS 卫星信号和CDMA 网络信号进行混合定位,是手机与附近的电信基站相联系,通过哪个基站发出信号,就表示在哪个范围内。但是有些处于城市、乡镇边界地带的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特别是大河大江沿岸,他们的手机偶尔会与隔壁市县的电信信号塔相联系,造成了手机信号的越界报警。就需要工作人员及时电话联系社矫人员,确认位置,必要的话进行面谈,排除故障报警情况。这样其实给社交人员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了一些影响,但在目前的技术情况下,这样做是必须的。实习所在司法所正处于长江沿岸,每周都会有几起信号飘移、越界报警的情况发生,要及时确定当事人位子并联系司法局说明情况。
我国的社区矫正机构主要由省、市、县、镇四级组织构成。就我省而言,为江苏省司法厅、镇江司法局、丹阳司法局、某某司法所,并且最基层的司法所受镇政府和司法局的双重领导。基层司法所的社区矫正队伍主要由司法所所长承担主要责任,丹阳司法局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主要负责社区矫正的基本工作。但在工作中了解,像丹阳市有专职社工的的基层所并不多见,更多的为一人所,两人所。而且在实际工作中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不是公务员身份,只是司法局招聘的社会工作者缺少了执法权,使工作的开展缺少力度。以我所在基层司法所为例:所里有从事社矫工作的专职人员2 名,管理大概20名社区服刑人员,在一般乡镇司法所只配备 1 名社矫专职人员的情况下,还是不错的。但是社工都是招聘的应届大学生,缺少社区矫正信息化管理经验,也没有相应的心理学、教育学背景。而服务志愿者主要包括专家和学者、人民教师、心理咨询师、公益组织成员具有更多的经验,却很难深入到基层一线。随着我国“宽严相济”刑罚政策的贯彻落实,社区服刑人员将会不断增加,不断增加基层的工作量。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有编制的本身较少,没有编制的流动性太大,真正具有信息化工作经验的更少。目前,我国并没有形成专门针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信息化工作培训的制度,大部分的工作都是社区矫正工作者在工作中不断探索,延伸信息化管理的长度与宽度。
我国刑罚的基本原则是“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社区矫正更是治病救人,防治结合。社区矫正也是人性化执法的典范,充分体现了中国对人权的尊重,也为我国在国际上塑造了良好的形象。为了一时犯错的人员更好的重回社会,对于监外执行的被监管人更应该以教育为主,监外执行的目标就是防止监狱的交叉感染,与社会的脱节。现阶段的社区矫正信息化管理系统还是一个初级阶段,只是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监控,防止其脱管漏管,加强其在刑身份的意识。并没有从思想上对其进行更多的教育,没有充分发挥信息化的功能作用使其早日回归社会。
目前主要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还是依赖传统的社区矫正方式进行教育,每周写一篇心得体会,每月来司法所报道学习一次,每月参加社会公益劳动一次,没有与现阶段信息化系统相结合。没有因人而异,采用的是大锅饭,各种人员不分男女老少一起学习,一样的教育内容。因此,说我国的社区矫正信息化管理只是初级阶段,还有很多功能可以开发完善,距离成熟还有的一大段距离。
目前社区矫正定位系统,包括基于GPS和RFID的定位方案,基于GPS和Wi-Fi的定位方案,基于A-GPS的定位方案和基于GPSONE的无线定位方案这个四种方案。每个系统大都采用单一模式定位,各个系统都有自己的优缺点,要进行系统优化,选择最优方案,发挥“互联网+”和司发云平台的优势,精准定位,防止脱管漏管。充分引进社会资源,加强政府与企业相合作,完善与三大网络运营商的数据分享。从技术层面确保定位及时准确,消除社区服刑人员企图摆脱日常监管的想法,提高日常管理的效率,节约司法成本。
加强入矫前教育,让社区服刑人员充分意识到自己的角色,珍惜党和政府给予的优厚政策,珍惜自己在社区中自我改造的机会。让他们怀着一颗敬畏之心,一颗感恩之心,一颗从善之心参加社区矫正,配合社区矫正工作者完成矫正任务,尽快重新融入社会。让社矫服刑人员,明确入矫后的日常学习、生活、服务、报道流程,确保每个人都在正常的监管流程内,服从管理,确保监控手机不关机、不断电、不欠费、不停机,做到手机随身携带。
电子手环,即RFID射频技术的防拆卸电子腕表,带在手腕如同苹果手表一般,针对危害性较高或被警告的服刑人员,非经司法部门的许可,不得摘除,是更精确的全天候电子定位仪器。电子手环就对企图逃脱日常管理的人员,具有很强的威慑力通过社区矫正信息工具。通过信息系统甄别真伪,对于企图脱管的人员从严管理,对于给予警告者,由司法局统一佩戴电子手环。电子手环与手机定位相互搭配,相辅相成,即讲究经济实用,司法资源利用率的最大化,又是对违规者的一种加大处罚力度。例如,实习的基层司法所就有一个恶意人机分离被警告的案例,对其从严监管,由司法局对其佩戴电子手环,实时全天候定位。佩戴后表现明显改善,积极要求劳动学习,并希望通过自己的自我改造拿掉电子手环。
司法系统内网是一种在公用网络上建立起来的司法专用网络,是通过特种加密的政府专用网络,只有政法系统内部网络才能访问其内容,这也是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的网络基础。由于社区矫正对象的信息相当完备,既有涉案基本信息,又有个人家庭的具体信息,其内容涉及了个人的隐私,从信息安全的角度出发,也属于国家秘密,在跨区域、跨层级信息共享时,应建立覆盖全国的司法内网。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应加低水平地区的资金投入,建立全国范围内的政法系统内网,使社区矫正信息及时的相互传递,实现资源共享。
深入推进全国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的同时,要加强矫正数据通过国家电子政务外网与司法内网的互联互通,同时满足各地区实时交换的需要。查询一个社矫人员信息的时候,可以一个电脑就可以完成,不需要在内外网间来回查询,甚至向非本地户籍地的司法机关查询相关信息。由于各地区发展不均衡,这使得一些偏远、贫困地区的信息化程度达不到要求,这就要加大政府的投入,保证其基本的信息功能良好开展,保证其基础设施和维护、保养的日常费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根据现实情况,在现有的基础设施上,加大网络建设力度,大力推进和完善各种网络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改善内外网连接水平,加快信息化建设的进程。同时,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应增加脱网运行模块支持其实现单独运行,提供标准格式的数据导入导出功能,供此类司法所定期导出数据,并导入到上级地市系统数据库中。
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具有很高的系统性,需要专业性人才来操控系统,但是目前在体制工作中的矫正人员,大部分没有系统的学习过信息化知识。因此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法制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让他们真正成为信息化建设的劳动者、带头人。
社区矫正工作者在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过程中起着中流砒柱的作用,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始终处于一线位子的急先锋。首先,社矫专职人员要从司法行政机构中选取有管理经验并且懂计算机信息技术的人员,也可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相关信息管理工作经验的人。其次,对专职社矫人员要进行系统的培训,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既要懂的信息化系统的操作使用,又要懂得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管理。要建立健全社区矫正信息化人员培训体系,对他们进行基本法律内容培训和信息管理专业内容教授。使他们准确熟练地掌握矫正信息管理的工作方法及时运用相关理论知识,成为专业的社区矫正工作者。信息化系统中,很多功能的使用还是要靠工作人员的应用,目前社区矫正信息化程度还不高,时常有一些系统问题出现,这就要求社区矫正工作者有丰富的经验,如对付人机分离,呼叫转移等情况,也需要高超的技巧去判断和分辨,如信号飘移、定位越界等。
社区矫正工作者,简称社工是指具备一定专门知识、有固定时间从事工作的专业性人员。既要培养社工的职业化程度,又要培养其责任心,工作一方面是能力,还有一方面就是用心,当成一个事业来做。但由于社工没有固定编制,具有很强的流动性,提高社工的稳定性,完善专职社工的职业化建设成为了必由之路。
社工招募要充分考虑信息化建设需要的相关专业,如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犯罪学、法学、心理学、教育学等,这些专业的人员可以利用所学特长更好的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招募必须由司法行政部门统一招考、管理、使用,提高他们的职业认同感,并将这些人员的信息进行分类,再结合自身的特长按地区需求分配给各个司法所。
自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大部分地区司法所饱受专业人员不足、信息化无法开展的困扰。招募社区矫正工作者是当前缓解人员不足的有效方法。为了促进社工队伍的稳定,提高职业化程度性,司法行政部门一方面要提高社工待遇,完善职业保险,另一方面要加大宣传力度,评选优秀司法工作人员,增加社区矫正工作者的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
社区矫正信息化管理系统主要作用是监管方面,缺乏教育导向方面的作用。每次与社区矫正服刑人员谈心时,问他有没有学习法律知识,很多的都是说看得新闻,可见法律宣传、法制学习开展的并不全面。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的普遍运用,创建社区矫正信息化教育平台,加快制定法制教育数据标准,推动全国社区矫正教育信息的开放、共享,促进社区矫正教育与新技术相结合是大势所趋。首先,制定社区矫正信息化教育平台规划,整合司法部、各省(直辖市)、司法厅(局)数据中心教育资源。其次,司法行政部门通过搭建无线社区网络,通过视频教育模块服务,定期播放,让矫正对象多接触正能量的视频,也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这个信息平台进行定期的推送消息。最后,充分利用已有虚拟专网和“云平台”设施,并基于NAS(网络附属存储)、IPSAN(局域网存储)和FCSAN(光纤通道存储)等技术最终建成覆盖全国的、多级互通的信息化教育平台。
要因地制宜,因人而异,要根据各个层次人员的特点,播放相关的法制教育宣传信息,让社矫人员更好的吸取知识,做到事半功倍。对于中老年人,可以播放法制戏曲或者法制短片的形式,提升他们兴趣的同时学习到了法律知识;对于中青年人可以发送短而精的心灵鸡汤,给他们的生活送去法制温暖的力量;对于未成年人可以播放积极向上的歌曲,成功人士艰苦奋斗的纪录片,让他们懂得生活是要靠自己努力奋斗。随着技术的发展,信息化教育平台将成为未来社区矫正教育的重要推动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