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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博:试论如何提升检察公信力

【中文摘要】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入,人民群众的民主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在利益多元化的同时,对公平正义的诉求也与日俱增,对自身权益的实现和保护也越来越重视,试图运用法律手段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愿望也越来越强烈。而检察机关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如何提高检察公信力是摆在检察机关面前不可逾越的的问题。本文拟浅谈几点拙见,希冀对提高检察公信力有所裨益。

【中文关键字】检察公信力;业务素质;检务公开

【全文】 

商鞅徙木立信,人民群众因此而信任政府和法令,“法令而善,其幸福吾民也必多,吾民方恐其不布此法令,或布而恐其不生效力,必竭全力以保障之,维持之,务使达到完善之目的而止。政府国民互相倚系,安有不信之理?”1秦国由此日益国富兵强;周幽王烽火戏诸侯,失信于天下,以致国破身亡,为天下笑。可见公信力是导致一个国家成败兴亡的重要因素,对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机关而言,检察公信力的高低关乎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能能否落实、关乎社会公平正义能否顺利实现。

一、 影响检察公信力的因素

检察公信力特指社会公众对检察机关信用的理性认知、行为认同和结果接受,它反映了社会公众对检察机关的主观评价、心理反映及价值判断,是衡量社会公众对检察机关满意程度、信赖程度、认同程度的重要标尺。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的核心是社会公众对检察机关公共信用理性认知基础上的心理认同。2申言之,检察公信力是通过检察机关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在同人民群众的良性互动中形成的。有学者指出影响检察公信力的要素包括:检察权威性、检察影响力、检察信用度和检察执法能力。3有学者认为检察公信力的构成要素有检察影响力、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的能力、处理决定的说服力、检察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法律监督的约束力。4

二、 检察公信力缺失原因分析

对于检察公信力缺失的原因,学者从不同角度进行了解读,例如,有的学者指出,检察体制构建不尽合理是检察公信力缺失的制度原因、权力干预是检察公信力缺失的外部原因、权力滥用是检察公信力缺失的外部原因。5有学者认为检察司法活动屈从于司法之外的权力是导致检察公信力弱化的主要原因,检察权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是检察公信力不高的现实原因,而检察机关司法行政化是检察公信力不高的重要原因。6虽然学者对检察公信力缺失的原因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笔者认为检察机关公信力的缺失不外乎两方面原因:一是检察机关自身的原因,人民群众对对法律的认知与其对公正的追求存在一定的差别,再加上程序正义的意识还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实践中对司法程序的漠视也极易引发人民群众对案件实体公正的怀疑,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检察机关的公信力。二是外部环境对检察公信力的影响。从外部因素上来讲,社会诚信的缺失和法治环境的失范制约了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信任度。从外部因素上来讲,社会诚信的缺失和法治环境的失范也制约了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信任度。诚信是公信力的基础,我国诚信社会的大环境还尚未形成,人民群众对包含检察机关在内的国家机关还缺乏一定的信任。部分群众法制观念淡薄,由于缺乏对司法理念和司法制度的正确认识,社会公众会对司法抱有不正当的期待或者对司法的期望值过高,从而也会对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产生消极的影响。另一方面,我国的法治环境也存在一些不足。伴随我国法治国家建设进程的推进,不管是法律制度的健全还是法治理念的提升,我国司法改革的脚步从未停止,也已经取得了有目共睹的巨大进步。而不可否认也不容忽视的是“人治”理念仍然渗透在司法改革进程中的很多环节,比如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仍然难以排除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导致执法人员在查办案件中受到太多牵制而无法公平、公正地行使检察权,这势必会对检察机关的公信力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7

三、 提升检察公信力的对策

(一) 内强素质,提升检察干警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

首先, 加强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健全检察官统一招录、有序交流、逐级遴选机制。严格检察官招录考试,确保新进人员具备较强的法律知识和法律素养,整体提升检察干警法律掌握水平。对具有较强办案经验的干警可以有序交流、逐级遴选。“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使有才干的人员源源不断的进入到检察队伍中来。

其次,定期举办检察业务培训。检察干警“大练兵、大比武”即是一种有效措施。推进检察干警“大练兵、大比武”活动,以培训交流、办案实战、考试考核、评比表扬为基本方法,普遍实行检察干警个人自学、集体组织学习和举办专题讲座相结合,撰写办案经验、理论研讨文章和开卷、闭卷考试相结合,开展模拟侦查取证、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侦查组织指挥、法律文书制作。从而丰富检察干警实战经验,提高办案水平,增强办案效果。

最后,规范法律文书制作,加强法律文书的说理性。检察机关对自身的执法行为和作出的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法律、事由应当充分进行分析论证、解释说明。因为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性是提高检察机关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强化检察机关自身监督,提升执法公信力,保障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的有效途径,同时有助于当事人和有关机关全面正确地理解人民检察院的执法行为和所作决定的事实、法律、政策依据,进而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检察干警要通过不断地“修身”,修自身法律素养与理论功底,充分认识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转变观念,不断创新机制,进一步提高检察人员释法说理的意识和能力,推动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深入有序开展。

(二)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健全检察官职业保障制度

司法权运行应遵循程序公正原则,由专门司法机关独立行使司法权。8在司法工具主义和权力干预下当前一些地方存在公检法联合办案的现象,使宪法规定的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互相监督、互相制约的原则难以落实。人民群众对此也强烈不满,弱化了检察机关的公信力。

在西方发达国家以及我国的港澳台地区,司法机关以及司法工作人员受到人们群众的普遍尊重,司法机关享有很高的权威,司法公信力也很强。究其原因,除司法人员具有较高的职业素质和业务水平外,司法独立和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的完善也是其重要原因。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了《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奏响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决定指出: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改革司法管理体制,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这为下一阶段推进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指明了方向。

笔者认为,各级检察机关抓紧落实中央确保检察权独立行使、完善检察职业保障的部署是当务之急。建立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健全司法权力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机制,加强和规范对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进一步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严禁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三)外树形象,大力推动检务公开

检务公开是指检察机关依法向社会和诉讼参与人公开与检察职权相关的不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等有关的活动和事项。2006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人民检察院“检务公开”的意见》。丹宁勋爵在《法律的正当程序》一书中指出,正义不但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检务公开使正义的实现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并且检务公开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对检察权运行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检务公开为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等对检察工作实施监督提供了基本条件,为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了解、监督国家权力在刑事司法领域的运作状况提供了保障,进而保障了民主政治的实行。

其一,检务公开是一种有效的便民措施。由于检务公开的推行,当事人及辩护人通过网络便可轻松的获知案件进行到什么程序,能够在网络上看到案件相关的终结性法律文书。这不但缓解了检察人员的工作压力,节约司法资源,而且节省了当事人往来于检察机关查询案件进展及相关法律文书的费用,形成检察机关与当事人的良性互动,从而提升当事人对检察机关的满意度,提升检察机关的公信力。

其二,检务公开使检察权的行使在阳光下进行,保障了公众的表达权和监督权。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既是监督的主体,又是被监督的对象。监督别人,必须首先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深化检务公开,就是将检察职权行使的方式与过程公开化、透明化,把检察工作置于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

借助互联网、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媒介之东风与公众进行沟通和传播,并根据人民群众的意见来改善检察机关自身在履行检察职责过程中存在的种种问题,进而形成和确立检察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权威、信任,从而提升检察机关的公信力。

 

【作者简介】张晓博,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注释】[1]毛泽东:《商鞅徙木立信论》。

[2]王建宁:《公共关系语境下检察公信力的提升》,载于《中国检察官》2013年第 12 期。

[3]陈立军、陈立民:《检察公信力内涵及建设策略分析》,载于《求索》,2012年1月。

[4]鲁晓慧、戚进松《检察公信力初探》,载于《人民检察》2010年第7期。

[5]周莉:《论检察公信力缺失原因及应对措施》,载于河南警察学院学报,2011年10月。

[6]谢仁章:《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推进检察公信力提升》,载于法制与社会,2010年9月(下)。

[7] 李晓丽:《试论如何提高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载于正义网,2011年2月18日。

[8]谢仁章:《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推进检察公信力提升》,载于法制与社会,2010年9月(下)。

 

 

 

原发布时间:2018/8/9 8:45:41

稿件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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