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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旭:关于 《宪法解释程序法》重点立法内容的构想

【中文关键字】宪法解释;程序法

【全文】

      制定《宪法解释程序法》 是充分履行全国人大常委会相关职能的必然要求,个人以为,这部法律应该有两个基本定位:(一)对宪法解释工作的落实。法律应该紧紧围绕宪法解释工作展开,既不是对既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解释或决定工作程序的照搬,也区别于宪法修改、宪法监督等其他工作程序,不缺位、不越位。(二)对全国人大常委会职能的落实。严格按照《宪法》的规定,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能范围内,结合宪法解释的特殊性,进行细化和明确。由此,法律应该重点规定如下内容:

 

      (一)工作主体

 

      根据《宪法》第67条对宪法解释主体的规定,宪法解释的工作机构应该设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之内,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机构,但人员可以考虑一定的独立性和专职性,循我国行政立法研究小组的先例,可以考虑在工作机构之内设立专门的咨询委员会。工作机构的决议最终应该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名义发布。

 

      (二)启动事由(管辖权)

 

      法律需要明确哪些情况应该提起宪法解释,宪法解释与一般重大事项决定是不同的,需要建立专门的管辖制度。对于法律解释,《立法法》提出了“法律含义不明确”和“进一步解释适应社会”两个标准,但《宪法》、《立法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都没有对宪法解释的管辖提出明确标准,因此在遵照前述《立法法》的两个标准并结合宪法解释的功能,可以提出如下完善标准:(1)宪法条款含义不明确的情况;(2)宪法在具体化的过程中出现重大争议的情况;(3)社会发展中的新现象亟需明确宪法地位与属性的情况;(4)紧急状态或过渡状态下需要通过解释维护宪法秩序的情况。

 

      (三)启动方式

 

      《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规定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议决由不同的主体通过议案启动,因此宪法解释启动程序也必须尊重这一根本规则,在此基础上完善细节:

 

      (1)主动启动

 

      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主动启动宪法解释,具体而言可以由委员长会议、各专门委员会、若干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联名,提出专门的议案,针对事关改革发展与稳定的重大事项进行主动的宪法解释,交由工作机构审议后再交常委会全体会议过2/3多数通过。

 

      (2)被动启动

 

      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省级人大常委会也可以根据需要按照特定标准,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宪法解释请求,这里司法机关的宪法解释请求应该具有个案性和防御性,以符合司法机关的基本职能,主要解释个案中涉及权利保障与国家机构权限争议的事项。同时应该允许司法案件中的当事人对于宪法解释提出申请,也应该允许审理案件的法院逐级提出解释申请。由宪法委员会或其他专门委员会审议后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全体会议议程或由宪法委员会直接议决通过。

 

      (3)建议启动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可以向全国人大党组提出建议启动宪法解释;公民比照《立法法》的规定,也可以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相关解释。对于公民的审查建议,应该限定在与公民个人的人身权、财产权等有直接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并产生了实际影响的情况下,才能提出,以免宪法解释建议的泛化。对于公民的建议先由专门委员会或宪法委员会提出审议意见是否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全体会议或进入宪法委员会议决程序。

 

      (四)审议、通过和公布程序

 

      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由工作机构提出解释草案,解释草案应该附有详细的理由论证,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全体会议或专门的宪法委员会以2/3多数通过,并向社会公布。宪法解释案的公布应该制作专门的文号并附有详细理由说明。

 

      (五)明确宪法解释与宪法修改的必要界限

  

      宪法解释要避免构成宪法修改。全国人大常委会在讨论草案的时候,经委员长或者委员长会议提出,联组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同意,可以暂不付表决,交宪法委员会或其他专门委员会进一步审议,提出报告,甚至可以提交下一年度全国人大审议、表决。

 

      (六)体现协商、参与机制

 

      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宪法解释,其草案应该就解释条款所涉及的内容,尤其是涉及到工作职权、任期制度、会议制度等内容,向有关的国家机关主动征询意见,对于涉及公民基本权利解释的内容也在必要的时候应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于由其他国家机构提出解释建议的,也应该规定在涉及其他国家机关职能的部分进行沟通、商谈,并尽量取得一致意见,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也应该在上报意见时说明这种不一致。

【作者简介】

王旭,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稿件来源:中国宪政网 

原发布时间:2016/12/8 8:57:38

网络地址:http://article.chinalawinfo.com/ArticleFullText.aspx?ArticleId=98203&l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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