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关键字】基层法院;法官;审限压力
【全文】
在案件处于超饱和状态而审理期限相对固定的状态下,人民法院呈现出审理时间无法满足审理越来越多案件的矛盾,导致基层法院法官的审限压力加大。
一、基层法官面临的审限压力和不良现状
一是案件增多而期限固定导致案件积压。我国民诉法规定的简易程序3个月、普通程序6个月的审理期限较短,在期限固定、案件增多的情况下,加之案件复杂度增强等各种因素的影响,便产生案件积压的情况,在规定期限内无法完成审理。有的法官平均未结案件高达110余件,法官排期每天开庭2至3个案件,已经排期至3至4个月之后,如果再接收新的案件,即使适用简易程序,等到排期开庭也该转入普通程序。
二是实践中个别存在的“隐形审限”的弊端。法官办理案件只能依次顺延,在法定审理期限无法排期的情况下,就会有大量简易程序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大量普通程序案件申请延期审理,导致事实上的超审限;有的法官还会想法利用“中止、中断、暂停计算审限、延长审限”的规定条件,制造更多的“四项案件”。以上“隐形审限”虽然具有合法合理的事由,但仍会引起当事人的合理怀疑,对审判效率提出质疑。
三是有的法官为追赶审限而缩短审理周期。审限紧张导致法官无法充分了解案情、充分讨论法律问题和反复推敲法律文书等。有的审判法官为了保证案件在审理期限内完成,可能仓促下判影响案件的质量和效果;也可能在程序上进行技术处理,比如实在是在期限内不能结案,就动员当事人撤诉再立案等,违背程序规定和当事人意愿,又进一步导致当事人对法院审判公正的怀疑。
四是法官长期超负荷工作导致身心疲惫。法官要在短的审判期限内办理大量案件,必须加班加点超负荷工作,大量法官连续多年晚上和工作日回家写文书、周末不休息,长期面对来自案件和当事人的压力。法官超负荷、牺牲健康的工作,也让法官的职业尊荣感逐渐丧失。
二、造成审限压力并滋生不良反应的主要因素
一是审理期限的固有缺陷。我国设置了严格的审限制度。上世纪80年代开始,法院系统的物质资源基础长期以来依赖于诉讼费用的收取,为了实际需求,尽可能地多收案多办案成为法院共同的绩效指向。但在目前法院物质资源已有保障的环境下,硬性审限的结构性安排已不适应审判公正的要求。
二是审判效率管理上的偏差。审判工作毕竟不是工业生产,审判效率也不同于生产效率,其中最应该表达出的人文价值是不可能量化的,审理中体现出的程序正义也是很难量化的。审判效率的常态是案件因复杂程度而该长则长、该短则短,而审判管理在效率指标上适用纯技术的方法,在办案时间上搞量化,甚至追求愈短愈好,然后再纯功利地去考核评比、通报排名,导致不能真实反映出审判效率的真实情况。
三是相关程序制度的虚化。时间和失权密切联系,诉讼失权制度(答辩失权和证据失权)未能真正确立。如受当事人举证能力欠缺等因素的影响,举证时限制度难以真正适用,举证查证难牵扯大量审判时间,证据失权制度虚化;审前准备、证据交换、集中审理等程序制度均未能有效发挥作用,导致审理环节上缺乏有效衔接,只是简单地在形式上“亮黄灯或亮红灯”,并不能真正提高效率。
三、缓解法官审限压力的对策和建议
一是完善与把握合理的审理期间。建议立法修改诉讼法关于审理期间较短的规定,适当延长审理期间,以满足案件增长的需求;充分利用审理期间的可变性,合理利用审理期间的中止和延长规定,排除法官指挥控制之外的期间,比如当事人和解时间、司法鉴定时间等。
二是让时间与诉讼进程紧密联系。完善审前程序制度,通过举证时限、证据交换等准备程序,达到繁简分流、解决部分纠纷、固定争议焦点的目的,为集中审理做好准备;对各个流程的衔接设定出合理期间,以案件进展为主线,环环相扣;完善集中审理制度,审前程序结束后,案件进入集中审理阶段,即集中、不间断的开庭,一气呵成地将案件审理完毕,提高庭审效率。
三是适用当事人对审理期间的合意与异议。根据当事人攻击防御的需求,允许对审理期间享有合意权,给出双方当事人合理的诉讼时间;此外,当事人对诉讼迟延享有异议权,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拖延诉讼的行为有权提出异议,并要求法官制裁,给予拖延者不利后果。当事人对法官拖延诉讼进程的行为,也有权提出异议,并有权要求法官在合理的时间办结。
四是做好案件的繁简分流管理。梳理案件进行繁简分流,分别确定相应的审理程序,充分利用小额诉讼和简易程序,实行简单案件快速审;法官本身要以有效率、可信赖、有效果的方式监控和管理自己的案件,严格按确定的日程表审理,尽可能的一次集中开庭审理,避免重复开庭。
五是行使必要的审判流程管理。为平衡法官自由支配时间与法官勤勉义务的关系,审判管理对审理期间进行督促是必要的手段。建立审限预警提示制度,规定小额诉讼程序提前10日预警提示,简易程序提前20日预警提示,普通程序提前30日预警提示,定期在网上公布临界审限案件,禁止法官随意更改审理期日等。
【作者简介】
姬广勇,单位为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稿件来源:《人民法院报》2016年03月23日
原发布时间:201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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