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根据报告,除最高人民法院之外的80家法院按照排名,自上而下分为四个梯队,其中,近八成的东部法院分布在第一、二梯队;西部法院超过四成在第四梯队,且排名后五位的法院均为西部法院;中部地区法院居中下游。
人民网北京3月18日电(记者 刘茸)今天上午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发布的2015年中国司法透明度指数报告显示,2015年中国司法公开指数地图呈东高西低态势。
根据报告,除最高人民法院之外的80家法院按照排名,自上而下分为四个梯队,其中,近八成的东部法院分布在第一、二梯队;西部法院超过四成在第四梯队,且排名后五位的法院均为西部法院;中部地区法院居中下游。并且,除个别法院外,整体上东北地区处于司法公开的洼地。
但与此同时,个别传统上司法公开不具有优势的法院异军突起、后来居上。例如,石家庄中院和吉林高院首次进入十强,广西高院、吉林中院跻身前二十。
作为推动者的最高人民法院在此前的司法公开指数排名中不居高位,但2015年度进步明显。随着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的应用,最高人民法院在81家被测评法院中排名第16位,首次进入排名前二十。
据悉,2015年度指数评估的依据在往年的四个板块,即“审务公开、审判公开、文书公开和执行公开”之上,增加了数据公开和司法改革信息公开两部分,以适应新形势要求。
据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王小梅介绍,2015年中国司法公开有几个特点:第一,尽管有后发先至者,部分法院仍然保持先发优势,司法行政信息更加透明;第二,财务公开更加精细化,并且趋于集中公开,便民性比较强;第三,审判执行信息公开有重大的创新,地方文书上网逆向公开获得突破,数据公开也有亮点。
同时,评估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例如,平台重复建设愈演愈烈,某些信息仅有偿公开,司法改革公开透明度有待提升等等。
稿件来源:人民网-法治频道
原发布时间:2016-03-19 11: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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