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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中央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正式启动

      中新网2月17日电 今天,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赵辰昕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近期,中央公车改革领导小组印发《中央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中央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标志着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已正式启动。 

      赵辰昕介绍称,关于中央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车改单位范围为党中央、国务院直属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所属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人员范围为所有原符合公务用车配备条件的岗位和人员。目前按照报销公务交通费用保障公务出行的岗位和人员,原则上维持现有方式。推进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核心是“三个坚持做到”,即坚持做到分类推进。按照中央直属事业单位、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两类,分别制定车改政策;坚持做到部门承担主体责任。文件强调行业主管部门在改革中应承担主体责任;坚持做到从客观情况出发制定政策。 

      关于中央企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中央企业车改实施意见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所属的中央企业。适用的人员和岗位主要是指符合公务用车配备条件的中央企业负责人,即中央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以及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务用车配备条件的其他人员和岗位。核心是做到“三个针对”,即针对企业本身,分类分级施策;针对企业高管,明确范围标准;针对保留车辆,确保正常经营。

 

稿件来源:中国新闻网

原发布时间:2016-02-17 16:35:00

网络地址:http://news.jcrb.com/jxsw/201602/t20160217_15911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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