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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专家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管理应更透明

      本报北京7月25日电 (记者 刘志强)日前,交通运输部就《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召开专家学者座谈会。专家学者既肯定了“用路者付费”原则、鼓励社会资本投资、信息公开等方面内容,也从交通发展、法律、经济等角度提出意见。

      “此次修订的一大亮点,是明确了‘用路者付费’原则,并对资金进行规范管理。”财政部财科所原所长贾康说道。“长期收费的目的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为了保持我们国家公路建设养护的可持续,保障长期提供优质的通行服务,这一点在修订说明中有必要进一步突出。”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王伟说。

      专家学者对于条例修改提出不少建议。北京大学教授邓峰认为,“在关切到用路者利益的部分,条例应描述得更加细致。”北京大学林肯研究中心主任刘志认为,条例应明确指出在高速公路线路外,应有平行的非收费公路作为替代,让老百姓有更多选择。

      不少专家呼吁,收费公路建设管理应公开、透明、阳光。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莘表示,此前收费公路公报中运营成本不够清晰,应该更加细化。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党委书记杨文银建议,应加强对政府收费公路机构编制、财务支出的控制;同时,引入第三方评价评估机构,对收费公路的技术状况、服务质量等作出客观、独立结论,以回应公众质疑。

      对于修订稿如何求得认可和共识,专家也提出了建议。国家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研究员李玉涛认为,交通运输部既要重视条款制定,也要重视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要更坦诚地向公众表达问题的解决思路。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院长石宝林表示,征求意见阶段要向出行者、社会资本投资者两类人群重点征集意见;同时,还要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加快研究制定相关配套规章。

      交通运输部表示,下一步将根据专家建议和公众意见,进一步完善征求意见稿,推动条例修订完成。

 

稿件来源:人民日报

原发布时间:2015-07-26 09:36:00

网络地址:http://news.jcrb.com/jxsw/201507/t20150726_15295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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