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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将从三个方面健全检察权运行机制

     ◎深化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 

      ◎规范检察机关内设机构设置

      ◎完善案件管理机制

      正义网北京2月18日电(记者王治国 高鑫)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出台的《关于深化检察改革的意见(2013—2017年工作规划)》(2015年修订版)(以下简称“2015年版检察改革五年规划”),提出将从深化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规范内设机构设置、完善案件管理机制等三个方面健全检察权运行机制。

      “2015年版检察改革五年规划”强调,将深化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以落实和强化检察官执法责任为重点,完善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科学界定主任检察官、副检察长、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在执法办案中的职责权限。建立健全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组织,完善检察机关执法办案责任体系。改革和完善执法办案指导决策机制,规范案件请示汇报制度,明确各层级的办案责任。

      “2015年版检察改革五年规划”提出,将规范检察机关内设机构设置。最高检将研究制定地方各级检察院内设机构设置指导意见,明确设置标准,整合相关职能,形成科学合理、规范有序的内设机构体系。制定派出检察院管理办法,规范派出检察室设置标准、职能定位和职责权限,明确派出主体,完善审批程序。

      在完善案件管理机制方面,“2015年版检察改革五年规划”指出,要深化案件管理机制改革,建立严格规范的案件受理、办理、管理工作机制,完善案件流程监控、质量评查工作机制。完善检察业务考评机制。升级完善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加快建设全国检察机关统一的信息交换与资源共享平台及服务体系,提升检察业务的信息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稿件来源:正义网 

原发布时间:2015-02-18

网络地址:http://www.spp.gov.cn/zdgz/201502/t20150218_9147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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