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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我国首批跨区法院北京市第四中院敲响首槌

      新华社北京2月10日电(记者熊琳)10日上午9时,伴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敲击声,全国首批跨行政区划人民法院、北京市首批整建制改革试点法院——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第一案”。这个法院建院1个月以来,共收案182件,行政案件占到总量一半,政府当被告案件增幅明显。

      据介绍,原告中铁十六局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简称中铁十六局路桥公司)因不服密云县人民政府(简称密云县政府)所作《关于北京王某运输户“7·15”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情况的批复》(简称《批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负责审理该案的审判长为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在存。

      庭审现场,各方当事人陈述诉辩主张的基础上,审判长根据争议4个焦点内容组织各方当事人陈述事实观点和法律意见。针对安监行政批准案件的特殊性,法庭要求各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逐一结合证据发表意见。约一个半小时后,审判长吴在存再度敲响法槌,宣布休庭。

      截至1月30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履职首月共受理各类案件182件,其中,行政案件98件,占53.8%;民事案件60件,33%;执行案件14件,占7.7%;刑事案件10件,占5.5%。

      吴在存表示,法院履职一个月来案件受理呈现出三个特点:一是行政案件成为收案的主体,占到了全部案件的一半以上。二是以区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案件增幅明显。2014年,全市法院共审理以区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一审案件216件,四中院成立后,该类型案件由四中院集中管辖,一个月时间内立案近百件,是2014年全年受理此类案件数的45.4%;三是重大民商事案件和刑事案件受案量均超过预期,涉外案件等一些特殊案件也已进入审判程序,案件重大、复杂的特点比较明显。

 

稿件来源:新华社

原发布时间:2015-02-11 08:55:43

网络地址:http://www.chinapeace.gov.cn/2015-02/11/content_1117520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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