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座谈会发言摘登
编者按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研究部署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11月18日,司法部在北京召开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座谈会。会上,吴爱英部长作了重要讲话,北京、河北、山东、江苏、广东、青海等6省(市)司法厅(局)主管负责人结合学习四中全会精神和吴部长重要讲话,就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作了交流发言。《法制日报》11月21日摘登座谈会发言内容,近期还将陆续刊发各地贯彻会议的具体措施,供各地各部门学习借鉴,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迈上新台阶。
健全完善普法宣传教育机制
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吴庆宝
近年来,北京市围绕构建社会化普法工作格局,做了以下探索和实践:一是健全完善指导协调机制,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首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工作计划,大力推进普法工作责任制落实。二是健全完善活动组织机制,服务保障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创建、社会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共同推进。三是加强法治宣传载体阵地建设。依托法院行政审判庭建设依法行政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依托首都图书馆建设北京市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评选命名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四是加强媒体宣传。开设各级媒体法治宣传专栏专版287个,建成法治北京、第三调解室等电视法治栏目品牌;开通“首都法治宣传教育网”、“北京普法”微博微信,充分利用地铁、公交移动电视、楼宇电视终端、户外电子显示屏等开展立体化全方位宣传。五是加强专兼职队伍建设。成立普法志愿服务总队,组建法律顾问团、普法讲师团、律师及高校法学专业大学生等志愿服务团队。
下一步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四项工作:一是健全普法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党委政府综合目标考核体系,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建立法治宣传教育考核评估指标体系,探索建立普法效果社会评估机制。二是健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国家机关普法责任落实督促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建立法官、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引导司法机关、执法机关定期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引导媒体积极开展公益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三是健全法治文化传播机制。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教育,切实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发挥首都优势,创作一批法治文艺精品,深入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三是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创作普法微电影、动漫等网络法治文化作品,开展网络知识竞答、普法作品及微视频网上征集展映等活动。四是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普法机制。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专职队伍保障,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兼职队伍建设,充实专家顾问组、普法讲师团队伍,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支持和鼓励社会团体参与普法工作,扩大普法覆盖面。
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江苏省司法厅副厅长张光东
江苏省将认真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强化法治文化融合式发展。一是坚持与发展大局相融合,高定位推进。2011年初,江苏省出台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推动法治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建设。目前江苏省委把“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作为贯彻落实《决定》重点工作之一,要求“健全扶持法治文化发展制度”。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健全组织架构、完善政策措施、细化目标任务、硬化考核奖惩,使法治文化更深入地渗透和影响社会各领域,增强全社会法治信仰。二是坚持与法治实践相融合,全方位联动。在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法治建设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六五”普法考核办法的基础上,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升级行动”,选派律师担任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法律顾问,将法治元素导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组织引导群众参与法治实践。三是坚持与文化建设相融合,多维度拓展。江苏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公共文化设施体系,把法治文化作品研创列为省“五个一”工程奖重点支持项目,建设了包括1.3万个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展馆、法治街区的阵地体系,建设了包括6.1万部(篇)法治剧本、故事等的省级法治文化作品资源库。下一步,我们将坚持把法治文化纳入“文化强省”、“诚信江苏”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领域,拓展社会参与的广度和深度。四是坚持与群众需求相融合,互动式渗透。努力探索互动型服务型创新型法治宣传教育新模式,强化需求导向,健全“需求、研判、反馈、供给”的普法产品研发推广流程,根据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的不同需求,大力开展“法润江苏·法治阳光”行动,推动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五是坚持与新兴传媒相融合,立体化辐射。近年来,江苏省积极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官方普法微信、微博、移动电视、户外显示屏等开展公益法治宣传。下一步,我们将落实省有关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新闻媒体公益法制宣传的意见》,完善新闻媒体公益法治宣传教育季度备案制,构建媒体互动云平台,实现江苏普法网与全省广播电视报刊、网站之间的多方互动,电脑、电视、手机之间的三屏联动,积极利用楼宇广告、户外电子显示屏、公交、地铁“移动TV”等新型广告传媒开展法治宣传。
着力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
广东省司法厅副厅长何流明
广东省一直高度重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近年来我们积极探索有效模式,鼓励地市先行先试,创新形成了一批特色鲜明的“普法品牌”和长效工作机制,青少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序发展。一是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网络初步形成,初步构建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工作网络,较好地形成了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制度逐步完善,建立完善了青少年法治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法制副校长工作制度、中小学课堂学法制度等一系列工作规范。三是青少年法治教育模式不断创新,全省各地因地制宜地创新发展了一批特色普法品牌,如东莞市创建“校园法苑”;惠州市施行“每一名中小学生一册法治教育读本”工程;江门市试行20万在校中学生在线学法考试;广州市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新方式,开展中小学普法教育的科学与规范化课题研究等。四是青少年法治教育阵地建设不断完善,全省地级以上市均建立了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五是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力度不断加强,今年举办了“6·26”国际禁毒日“法引我行,拒绝毒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千名青年律师千场青少年法律服务”活动,12月将举行全省大中学生网络法律知识竞赛。
下一步,我们将着力抓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着力抓好教材统一,推进法治教育进大纲,尽快研究编印全省中小学生统一普法教材。二是着力抓好制度建设,完善法治教育工作机制。坚持青少年法治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评估机制,开展多元化法治示范学校创建工作,把青少年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估体系,建立检查督促机制。三是着力抓好队伍建设,提升法治教育师资水平,重点抓好法制副校长、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三支队伍的建设,落实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聘请率100%的工作目标,充实讲师团队伍,打造省内各大院校法律专业人才为主的志愿者队伍。四是着力抓好阵地建设,发挥法治教育辅助作用。充分发挥青少年法治教育阵地的功能作用,要求全省青少年学生在小学、初中、高中的各个阶段到法治教育基地接受一次以上的法治教育。充分发挥少年法庭等特殊阵地的警示教育作用,探索建立新兴媒体法治宣传教育阵地。
努力促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
河北省司法厅副厅长梁洪杰
近年来,河北省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一是在省委常委会集中学法的引领下,全省建立健全了党委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前学法等一系列制度。二是开办了《燕赵大讲堂》、《政法大讲堂》等普法课堂,利用视频会议系统开设了省、市、县三级司法行政机关普法大课堂,为干部学法搭建了多个平台。三是每年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几十万名干部走上街头,“零距离”向民众宣讲法律知识。四是实施了“干部定期考法”制度,先后组织了八次全省干部法律知识考试,省、市领导带头参与,以考促学,形成了河北省干部学法品牌。五是建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省人大常委会、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目前已达1700多家。六是把干部任前考法写入了《河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目前已在部分省直单位和唐山、保定等设区市实行了中层以上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七是开辟了网上学法平台,充分利用新媒体新技术,建成了由省、市、县202个网站组成的河北司法行政网站集群,实现了县县有网站,同时与各级政府网站互联互通,搭建了干部学法网络平台。
下一步将继续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重点是建立健全“四项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学法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建立重大决策先行学法制度和干部法律自学制度。二是建立健全培训机制。明确把宪法法律列为干部培训的必修课,细化学习内容、师资和课时,组织领导干部到各级政法院校培训学习法治理论和法律法规知识,要求县级以上政府每年至少要举办两期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三是建立健全考试考核机制。把法治理论和法律常识作为公务员招录考试的必考内容,完善“干部定期考法”制度,建立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引导领导干部自觉学法用法。四是建立依法行政促进机制。积极推行听证制度,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全面实行法律顾问制度,积极推动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行政机关普遍配备法律顾问。深化“依法行政示范机关”创建活动,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为主要内容,建立示范点,促进依法行政。
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山东省司法厅副厅长马灵喜
普法依法治理开展近30年来,山东省在法治创建中积极探索,收到明显成效。一是起步早。“一五”普法第二年,山东开始提出“抓一批依法治理各类典型”,正式启动各层次依法治理,成为全国较早开展依法治理的省份。“二五”普法中,形成了章丘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经验,并在全国推广。二是力度大。“三五”普法开始,山东同步出台了第一个依法治省五年规划,推动依法治理走上全方位、立体化轨道。“六五”普法时期,明确提出了法治山东建设的目标任务和要求。2014年6月,山东省委、省政府正式印发《法治山东建设纲要》,对法治山东建设作出全面、系统的部署,法治创建成为全省上下、各行各业的共同行动。三是覆盖广。坚持以“法德文明户”创建为基点,民主法治村(社区)和法治乡镇(街道)创建为基础,依法行政示范窗口、依法治校示范校和诚信守法企业创建为补充,法治县(市、区)创建为重点,法治城市创建为引领,法治山东建设为目标,构建起山东法治创建新格局。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做好深化法治创建工作这篇文章。一是唱好法治县(市、区)创建“重头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法治创建中的战斗堡垒作用,重点抓好法治县(市、区)创建这一“龙头工程”。二是校准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晴雨表”。重点围绕食品药品安全、资源环境、城乡建设等领域,形成依法行政示范窗口创建考核标准体系,重点围绕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事项,以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为抓手,推动各层级建立健全法治创建工作制度,推动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三是硬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奠基石”。进一步研究城乡基层组织依法治理出现的新特点、面临的新形势,适应社会治理创新的新要求,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四是用好指标体系、考核标准“定盘秤”。对各层次、各领域、各行业法治创建“规定动作”进行梳理,调整充实创建标准,作出新的统一规范。同时,鼓励各地、各部门立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创制“自选动作”规范,积极探索推进法治建设新路径,增强创建工作活力。
开展“以案说法”注重教育实效
青海省司法厅副厅长刘伯林
近年来,青海省紧紧围绕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在开展“以案说法”方面作了一些探索和实践。2014年8月以来,在青海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省有关部门联合组织开展了“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以案说法’巡展暨报告会”活动。活动主要针对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等重点对象,从本省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例和优秀领导干部典型事迹中选取素材,制作宣传短片和现场报告,请当地律师作主讲人开展法治宣讲,用身边的人说身边的事,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效果很好。实践中我们体会到,要确保以案释法活动顺利开展:一是要立足省情、精心谋划。二是要制定方案,狠抓落实。三是要领导重视,组织有力。四是要创新方法,丰富载体。五是要上下联动,力求实效。
下一步,我们要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继续深化“以案说法”活动。一是加强“以案说法”制度建设。在不断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以案说法”制度的基础上,结合青海实际特点,尽快“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强化制度建设,推动“以案说法”活动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创新“以案说法”载体。我们将继续推动“以案说法”向深度和广度拓展、延伸,联合“法律七进”牵头单位继续推动开展每一进“以案说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依托中央省级新闻媒体开展“以案说法”,推进“以案说法”活动实现常态化,使之发挥更大作用。三是丰富“以案说法”内容。立足我省法治宣传教育实际,在继续抓好对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以案说法”的同时,积极拓展“以案说法”教育对象,特别是加强针对青少年的“以案说法”活动,加强对农村社区的“以案说法”。针对不同对象,精心筛选“以案说法”内容,满足不同对象学法需要。四是优化“以案说法”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和各级普法机构的主导牵引作用,有效整合各方力量和资源,充分调动各级党委、政府和省有关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相互配合、协调联动,优化“以案说法”协调机制和整体联动机制,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不断建立健全“以案说法”长效机制。
稿件来源:法制日报
原发布时间:2014-11-21 09:25:55
网络地址:http://www.chinapeace.gov.cn/2014-11/21/content_11153833_all.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