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沿动态
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的建设目标是按照“国家急需、世界一流、制度先进、贡献重大”的要求,依据科学研究、学科建设、资政育人“三位一体”的方针,打造中国乃至世界司法研究的重镇、中国司法学科建设的平台、卓越司法人才培养的基地、司法文明和法治中国建设的核心智库。
依法治国巡礼(六):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

党的十八大以来政法系统推进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六)

      9月24日,经河北省廊坊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廊坊市中级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受贿案。

      刘铁男受贿案,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第一起省部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

      从依法立案侦查,到依法指定管辖提起公诉,再到法庭公开庭审,刘铁男案的查处过程始终遵循着法治化反腐败路径,再次表明我们党和国家“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坚持法治反腐:彰显法律尊严和权威

      2013年1月22日,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这一科学论断,为推进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建设廉洁政治指明了方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检察机关充分发挥作为反腐败重要职能部门的作用,着力转变侦查办案方式,严格规范侦查办案行为,切实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从侦查办案理念、行为、方式等各个方面体现法治的要求,确保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

      2013年7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委员、重庆市委原书记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经依法指定管辖,由山东省济南市检察院向济南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薄熙来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其委托辩护人的意见。对这一案件的公诉,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重事实、讲法治的精神,有力彰显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法不阿贵,绳不绕曲。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谁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党的十八大以来,检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反腐败的新部署新要求,依法立案侦查了刘铁男、王素毅、李达球、倪发科、郭永祥、童名谦、季建业、陈柏槐、郭有明、李春城、廖少华、陈安众、蒋洁敏、李东生、冀文林、阳宝华、杨刚、毛小兵、姚木根、祝作利、沈培平、谭栖伟、李崇禧、谭力等省部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

      法治化反腐遵循的正是“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的法治逻辑。

      在打“老虎”的同时,检察机关也不忘拍“苍蝇”。2013年起,最高检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为期两年的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在专项工作中,全国检察机关2013年立案侦查涉及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34147人;今年前5个月,在民生领域查办职务犯罪案件4933人,同比上升5.4%,其中,查办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背后的职务犯罪1751人。

      坚持“阳光反腐”:公开案件信息赢得百姓支持

      反腐败工作越公开,才越有震慑力,越能赢得百姓的支持。

      2013年10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作关于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引起社会各界普遍关注,也被境外媒体广泛聚焦。

      “向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常设机构作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专题报告,不仅有利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对反腐工作的监督,促进反腐的法治化进程,而且有利于检察机关更加充分地发挥在反腐败中的职能作用,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对于依法反腐、常态反腐的期待。”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与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张远煌表示。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为了满足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确保群众的监督权在检察环节实现,今年以来,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一系列相关制度措施相继出台——

      7月,最高检制定《职务犯罪大要案信息发布暂行办法》,对应当发布信息的职务犯罪大要案范围进行了界定,同时明确发布内容应当包括犯罪嫌疑人身份、涉嫌罪名、基本案情,以及案件所处诉讼阶段。

      统计数字显示,今年4月至9月底,最高检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同时发布了160余条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起诉、提起公诉的职务犯罪案件信息,通报所涉犯罪嫌疑人级别均为厅(局)级以上。

      10月1日,《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试行,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对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决定逮捕、提起公诉等情况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与此同时,“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也于10月1日上线运行。

      法治化反腐败,既需要向全社会公开案件信息,也需要人民群众的监督和支持。9月5日,最高检印发《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和监督程序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将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违法的”、“阻碍律师或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而不退还的”等三种情形纳入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并由人民监督员启动相应监督程序。

      监督促公正,公正赢支持。随着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检察机关不断拓展人民群众举报腐败犯罪的渠道,构建起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举报体系,引导网络举报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根据举报线索,检察机关查办了一大批职务犯罪案件。

      坚持制度反腐:推动完善惩防职务犯罪法律规范

      法治化反腐败需要系统完备的法律制度作保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控廉政风险等方面法律法规。

      两年来,检察机关积极推动反腐败法律制度的完善,以促进立法、出台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发布司法通告等方式,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在预防方面,随着社会化大预防格局的初步形成,党的十八大以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法治化建设稳步推进。截至目前,在检察机关的推动下,全国已有19个省级人大常委会出台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决议或条例。

      在追逃追赃方面,9月26日,最高检决定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为期半年的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

      10月10日,最高检联合最高法、公安部、外交部发布《关于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敦促外逃贪官投案自首。

      行贿与受贿是相伴而生的一对恶瘤,只有严惩和防范行贿犯罪,才能从根本上遏制贿赂腐败。今年以来,最高检连续两次召开会议,要求加大惩治行贿犯罪力度。

      据统计,仅今年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就立案侦查行贿犯罪4397人,同比上升37.6%。而为了有效遏制行贿犯罪,2013年2月最高检发布《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进一步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

      解放军西安政治学院副教授傅达林指出,对行贿进行法治化治理,必须将行贿犯罪纳入司法的常态化追诉当中依法惩治。

      反腐败,任重道远。只有坚定地走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之路,权力才能被真正关进制度的笼子,实现对腐败的标本兼治。

 

稿件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原发布时间:2014-10-19 08:38:00作者:戴佳

网络地址:http://news.jcrb.com/jxsw/201410/t20141019_1441570.html

上一条:依法治国巡礼(七):依法治国巡礼:强化法律监督回应人民群众诉求强化法律监督回应人民群众诉求 下一条:依法治国巡礼(五):建设平安中国从衣食住行安全做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