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沿动态
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的建设目标是按照“国家急需、世界一流、制度先进、贡献重大”的要求,依据科学研究、学科建设、资政育人“三位一体”的方针,打造中国乃至世界司法研究的重镇、中国司法学科建设的平台、卓越司法人才培养的基地、司法文明和法治中国建设的核心智库。
最高检:保护企业家权益 严把罪与非罪界限

最高检要求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

严格把握罪与非罪界限,规范自身司法行为

人民日报北京12月12日电(记者彭波)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下发《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营造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支持企业家创新创业的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和正常经济活动。严格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对企业生产、经营、融资等经济行为,除法律、行政法规明确禁止外,不得以违法犯罪处理。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行贿犯罪的,要区分个人犯罪和单位犯罪,从起因目的、行贿数额、次数、时间、对象、谋利性质及用途等方面综合考虑其社会危害性。

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负责人表示,《通知》坚持罪刑法定,强调在涉企业家案件的办理中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把握和运用。同时,对检察机关规范自身司法行为、改进办案方式方法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要处理好办案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关系,不能因办案简单化或不讲方式方法而致使企业经营遭受不必要的损失甚至倒闭。《通知》还从企业家被侵害和涉案两个维度,强调对其合法权益的充分保障,一方面要求加大惩治侵犯产权犯罪力度,切实维护企业家财产权、创新权益及经营自主权等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提出要强化刑事诉讼监督,促进公正司法,依法保障涉案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从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审判和执行等各个环节保障涉案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稿件来源:人民日报

原发布时间:2017-12-13 08:55  

网络地址:http://www.chinapeace.gov.cn/2017-12/13/content_11442058.htm

 

 

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医疗损害责任司法解释 下一条: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