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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喂”AI作画,或成侵权作品?!
【法宝引证码】CLI.A.4123619
    【学科类别】著作权法
    【出处】微信公众号:肖飒lawyer
    【写作时间】2022年
    【中文关键字】AI作画;著作权;侵权风险
    【全文】


      近来网上风靡的AI绘画,是通过AI强大的自主学习能力,从已有的图片库中不断学习从而实现某种画风的创作。但是,对于AI进行画作投喂学习的过程,是否会有侵犯著作权的风险呢?我们认为,一般情况下AI创作并不会产生此种侵权风险,但是在进行AI画作投喂时,还是要尽可能取得用于投喂AI的作品的相关授权,采取设置相关审核机制,对明显侵权的作品进行事后筛查等措施来保证合规。

      在诸多AI作品之中,较为出名的,是于今年8月在美国科罗拉多州艺术博览会上获得数字艺术类别冠军的作品《太空歌剧院》。这是游戏设计师杰森·艾伦(Jason Allen)使用AI绘图工具Midjourney生成,再经Photoshop润色而来。据作者介绍,该幅作品是在AI绘画的基础上经过900多次的调整,耗时近300小时方才完成的著作。而从事后媒体的报道评论上看,大家基本认同在这幅画作上,AI碾压了人类画师。

      事实上,近几月来,AI绘画已经呈现愈发火热的趋势,在各大社交平台上随处可见AI绘画作品。其中不乏原图与绘画作品对比的版本,可以明显发现,部分AI绘画水平较高,能够在基本保持原图片构图基础上进行创作,得到一张精美的作品。在此基础上,有的AI绘画软件甚至可以选择绘画风格,以模仿名人的画风进行创作。而AI之所以能够如此精确地模仿名人画师的风格进行创作,在于其强大的自主学习能力,可以从程序设计者提供的图片库中不断学习、总结、成长,最终完成对某一画风的掌握,从而能够以该种画风进行创作。于是,问题便在于,此种通过不断投喂AI以训练其作画能力的行为是否有法律风险呢?飒姐团队今日文章便对此进行简要分析。

      一、投喂AI的侵权风险

      显然,在这样的一个训练过程中,最值得注意的点在于,经过这样训练之后的AI所创作的画作是否侵犯了其投喂对象的作品的作者的著作权,其画作是否又构成我国《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

      对于后者,飒姐团队此前的诸多文章已经进行了讨论,一个基本结论是,如果该画作完全符合《著作权法》第三条对作品的定义,即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那么该作品即便是由AI创作,仍然可以被认定为《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但对于前者,答案似乎并不明晰。

      对此,飒姐团队认为,一般情况下,该行为并不侵犯作为其投喂对象的作品的作者的著作权。

      一方面,部分用于投喂的著名作品,其作者所享有的著作权实际上已经过了我国《著作权法》所规定的权利保护期。

      《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自然人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视听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因此,一旦经过该权利保护期,即便使用该作品进行投喂而模仿其画风进行作品创作,该行为也不会侵犯任何著作权,况且,大部分此类模仿作品,AI创作过程中都会对此类画风的创作者予以明确,如梵高风、莫奈风等等,而欣赏该画作的个人往往也能直接了解其风格的创作者,因而也保障了原作者的署名权,因而一般而言当然不涉及任何侵权行为。

      而另一方面,即便用于投喂的著名作品,其作者的著作权仍受到完整的保护,但一般而言,AI创作也并不会侵犯其著作权。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著作权制度本身所保护的客体是具有独创性的思想的表达。换言之,其重点保护的是表达而非思想本身,思想作为一种主观的、未实际发生的事物并不在著作权制度的保护范围之内。而只有该种思想作为一种表达而客观存在,且具备独创性,才能够作为著作权保护的对象而存在,此即著作权法中的“思想-表达二分法”。

      因此,在著作权法的领域,表达不能抄袭,但思想却可借鉴。而实际上一种画风,在某种意义上更接近于思想,而非是表达,在这个意义上,对于画风的模仿,属于对思想的借鉴,而非对表达的抄袭,因而当然不涉及对著作权的侵犯。举例而言,同样是以素描的方法去画鸟,小张所创作的一幅飞翔的鸟的画当然不同于小李所创作的一幅栖息于树的鸟的画,两者同样都在作品的范畴之中,但彼此之间并不存在侵权关系。

      因此,我们基本能够判断,一般情况下AI创作并不会发生侵权行为。

      二、“投喂”AI的风险与合规

      那么这是否意味着“投喂”AI任由其创作的行为完全不存在任何侵权风险呢?

      答案自然是否定的。

      事实上,是否侵权并不是一个能够概括下结论的事情,而需要对个案进行判断。即便是单纯地对画风进行模仿归纳,并以此画风进行创作的行为,仍然会因为具体作品的不同可能产生不同程度的侵权风险。换言之,如果AI在创作某一幅具体的画作的过程中使用了过多某作品中的元素,那么该画作就可能被认定为侵权作品,从而存在侵权的可能性。此外,如果用户所使用的作为模板的作品本身属于侵权作品,那么AI基于该作品进行创作的作品,即便画风改变,仍然可能构成侵权作品,从而也存在侵权的可能性。因此,我们必须明确的是,AI虽然能够学习,但本身并不懂法律,更不懂得侵权的概念,任凭其自由发展是完全不可取的。

      故而对于AI绘画技术的创作者而言,为了避免可能的侵权责任,其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障该行为合法合规,具体而言可以从以下要点出发:

      (1)尽可能取得用于投喂AI的作品的相关授权;

      (2)设置相关审核机制,对明显侵权的作品进行事后筛查;

      (3)建立相关联系渠道,便于权利人行使权利;

      (4)要求上传作品作为参照的用户保证其具有该作品的授权。

      三、写在最后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越来越多超乎想象的事物正在出现,我们难以预测其未来的走向是好是坏,但合法合规运作始终是我们应该坚守的底线,唯有如此,才能定分止争,促进社会和谐平稳发展。


    【作者简介】
    肖飒法律团队,一支以学术业务立身的法学硕博团队。垂直深耕于“金融+科技”行业,对创新业务有独特的研究优势和一线实务经验。团队创始人肖飒女士,系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申诉委员、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首批北京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专业人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硕实务导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兼职导师、中国社科院产业金融研究基地特约研究员、工信部信息中心《中国区块链产业白皮书》编委会委员。著有虚拟币规制畅销书《ICO黑洞》、合著学术书籍《网络金融犯罪的刑事治理研究》等。在《证券时报》《人民日报海外版》《财新》《经济观察报》等发表过近百篇署名文章。



稿件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法学在线

原发布时间:2022/12/6 15:5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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