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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货币现货、期货、合约、杠杆、期权交易概念和区别
【法宝引证码】CLI.A.4125884
    【学科类别】金融法
    【出处】微信公众号:三人刑团队
    【写作时间】2023年
    【中文关键字】虚拟货币现货;期货;合约
    【全文】


      一、虚拟货币现货交易
      虚拟货币现货交易可通过法币交易或币币交易的方式进行。法币交易指用美元或人民币等法定货币购买BTC、ETH等虚拟货币;币币交易是由USDT、BUSD、USDC等稳定币充当圈内“法定货币”的交易方式。当然也存在一种情形的币币交易是指虚拟货币之间(如用比特币购买以太币或反之)的兑换交易。
      01交易模式
      如甲花6000USDT买了一枚比特币,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后,甲就真实的拥有了这枚比特币,既可以把它转入自己的钱包,也转赠他人,甲可以随意处分该枚比特币。
      02优缺点
      优点:该枚比特币真实的属于甲,无论币价如何涨跌,甲手中比特币的数量都不会变化。
      缺点:无法做多做空,只有币价上涨,甲才可盈利。如果币价一直下跌,甲只能通过卖出该枚比特币的方式及时止损。
      二、虚拟货币期货交易和合约交易
      虚拟货币期货合约是虚拟货币期货交易的对象,本质上在虚拟货币领域提及期货交易和合约交易时可以将两个概念等同。
      为了更好的理解两者的概念,有必要介绍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中规定的期货、合约相关概念。
      该法的第三条规定,期货合约,是指期货交易场所统一制定的、约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
      同时,按照头部某交易所定义的合约交易的概念:“加密貨幣合約是代表特定加密貨幣價值的合約。當您購買期貨合約時,您並未擁有標的加密貨幣。您擁有的是一份合約,表示您同意在未來的某個時間購買或出售特定的加密貨幣。”(因禁止大陆用户仅有繁体版本)
      由此可以知,在虚拟货币领域合约交易就是期货合约交易,两者之间只是虚拟货币期货交易侧重点不同的表达而已。
      01交易模式
      那么虚拟货币期货交易或合约交易的具体交易模式是什么样子的,具有哪些特征?
      总体而言,可以将虚拟货币期货交易或合约交易理解为:
      a.虚拟货币交易所统一制定一份协议即合约,该合约包含了交易的虚拟货币种类、数量等要素(一般为USDT本位合约或币本位合约)。
      b.交易者购买该份合约即意味着可以在未来某一时间(确定或非确定的时间决定了属于季度合约、永续合约等种类)买入或者出售一定数量的虚拟货币。
      c.在购买该份合约时并非支付一定数量合约对应的价值的全部款项,而是按照杠杆倍数的不同支付不同比例的“初始保证金”。
      02优缺点
      优点:无论虚拟货币价格涨跌,均可以通过期货合约在短期或长期价格波动中获利,即使虚拟货币价格下跌,也能预测跌势并在价格走低持续走低时获利。
      缺点:由于“杠杆”的存在,在行情剧烈波动且保证金不足时会出现保证金不足以覆盖亏损而被强制平仓的风险。
      三、虚拟货币杠杆交易
      目前市面上可以被归于杠杆交易的主要是两种,一种是“借款”模式的杠杆交易;一种是存在保证金交易制度的交易模式中的杠杆交易。
      01交易模式
      第一种而言,是指使用他方提供的资金进行资产交易的方式,在该种模式中,本质上是从其他资金方“借款”,并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和手续费。此种模式中资金方可以是交易所也可以是交易所中的其他用户。
      第二种而言,主要存在与虚拟货币期货合约交易中,由于在期货交易中,投资者在购买一定数量的合约时,所支付的款项并非合约所对应的全部价值,而是只是一定比例的款项,这种模式下就形成了“杠杆”。在某头部交易所的合约交易初始保证金的计算公式“初始保证金 = 仓位名义价值 / 杠杆倍数”就出现了杠杆的字眼,正是此处讨论的情形。
      02优缺点
      优点:无论哪种杠杆交易模式,在杠杆交易中均能够让交易者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他们使用头寸,从本质上杠杆交易对交易结果进行了放大,使得交易者能够在盈利交易中获得更大的利润。
      缺点:由于在杠杆模式中实现了小资金撬动大交易的效果,在亏损情形张红,也使得亏损成倍的扩大,存在爆仓强平或借款无法足额归还的情形。
      四、虚拟货币期权交易
      虚拟货币期权交易指的是在虚拟货币市场进行的期权合约为标的的交易。虚拟货币期权合约是一种虚拟货币衍生品。不同的期权合约规则有所区别,有只能在到期日行权的情形,也有在到期日之前的任何时间行权的情形。
      01交易模式
      期权的买方又称权利方,它只有权利没有义务;期权的卖方则称为义务方,它只有义务没有权利。
      期权买方购买的是一种权利,若到期时行使权利对买方有利,买方可以行权获得行权收入;若到期时行使权利对买方不利,买方可以放弃行权,则卖方无需履行被行权的义务。
      如甲认为未来一段时间比特币的价格会上涨,此时如果采用期货交易,则甲需要买入该份期货合约,但如果采用期权交易,甲买入的期权合约,此时拥有了在将来以某个事先规定好的价格买入或售出比特币的“权利”。
      在虚拟货币期权合约交易模式中,买方在买入期权时,需要向期权买卖方支付“权利金”,有的交易所称为期权费,而对于卖方而言,在卖出开空期权时,在期权到期日有履行交割的义务,因此在卖出开空期权时需要冻结担保资产又称为“履约担保资金”,有的交易所称为保证金。
      02优缺点
      优点:对于买方而言,只有权利,没有义务。可以选择行权和不行权,在虚拟货币市场变幻过程中,最多只是不行权损失“权利金”而再无其他损失;对于卖方而言,可以通过承担市场价格变幻的风险来获得“权利金”的收益。
      缺点:对于买方而言,潜在的盈利不确定;而对于卖方而言,确定的收益有限,而潜在的亏损不确定,甚至远远大于可能获得的收益。


    【作者简介】
    车冲,广东法丞汇俊律师事务所律师。

稿件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法学在线

原发布时间:2023/9/25 10: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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