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
众所周知,在我国离婚有且仅有两种途径:协议离婚,双方能协商一致的,去民政机关登记离婚,民政机关会颁发离婚证;诉讼离婚,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任意一方可去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进行调解或判决,法院会出具《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
离婚证是证明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证件,男方、女方各持一本。小小一本,内容简洁,携带使用都挺方便的。
诉讼离婚是没有离婚证的,只能通过法院的《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来证明离婚的事实。
《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当然是有法律效力的,也当然能证明当事人已经合法解除了夫妻关系。
但是和小小一本的,内容简洁的,携带使用方便的离婚证一比,法院的《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就挺尴尬挺不方便的。
其一、会暴露隐私
离婚证里面只有人名、性别、身份证号、离婚日期等内容,使用离婚证一般不会泄露隐私。
法院的《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则内容较多,里面会对双方的居住地址,对婚恋结婚、生育子女状况予以记载,对双方离婚的原因、财产状况及分割方式、子女抚养、共同债权债务等涉及隐私的方面也会详细记载。
更有甚者,身患特殊疾病,夫妻生活的一些隐秘,出轨外遇、吸毒家暴等不方便外人知晓的内容,也都会被详细记载到《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里。
如此一来,诉讼离婚的当事人们,如果因办事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税务登记、户口迁移、房屋过户、银行贷款、再次进行婚姻登记等事宜),须出示法院裁判文书来证明自己的婚姻状况,《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里面涉及公民隐私的部分就会公然暴露在他人面前,让人倍感尴尬与屈辱,会给当事人的生活带来许多困扰和不便。
其二、不方便
《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一般少则两三张A4纸,多则几十页A4纸,内容较多,A4纸也比较软,容易污损、折坏,没有离婚证携带使用方便。
当事人因使用频繁或者一不小心等各种原因弄脏、弄坏了《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的事情屡见不鲜。此时,当事人须再去法院档案室查档核实开具证明,操作不易。
其实,诉讼离婚当事人的以上烦恼,都是可以避免、解决的,答案就是——《离婚证明书》。
其实,目前我国绝大部分法院都可以为诉讼离婚的当事人出具相应的《离婚证明书》。
《离婚证明书》的内容和《离婚证》大同小异,里面仅载明当事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身份信息、生效法律文书案号及生效日期,并明确双方的婚姻关系于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解除的内容,不涉及当事人的个人隐私问题,避免了因隐私泄露而造成的尴尬,也易于携带使用,是一种司法便民、利民措施。
《离婚证明书》的申领也挺方便的。
在办案件,当事人可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提交书面申请给承办法官,表明希望法院在出具裁判文书的同时,向其颁发《离婚证明书》。
有的法院甚至不需要当事人额外书面申请,只要在开庭笔录中表明需要法院颁发《离婚证明书》即可。
已结案件的话,其实当事人也可以向作出生效裁判文书的人民法院申领《离婚证明书》,简单地说,就是有二审就去二审法院申请,没有二审就去一审法院申请。
有的地区的法院当事人可线上申请,例如江西地区当事人就可通过江西法院审判综合服务平台线上申领《离婚证明书》。
若当地法院没有线上申领途径,当事人可写书面申请邮寄给原承办法官,要求法院颁发《离婚证明书》。法院收到后,会处理的。
目前全国法院颁发的《离婚证明书》并没有统一格式、式样,一般都是A5纸大小的加厚硬卡纸,外面印着《离婚证明书》和其他内容,里面是内容页。
上几张明律见过的《离婚证明书》吧。
江西法院的离婚证明书,封皮上印着《民法典》相关法条。
上海一中院的《离婚证明书》,封皮上没有法律条文,有一段秀温度情怀的法官寄语:人生得失无常,凡是路过的,都是风景;能占据记忆的,都是幸福。只有从过去中转身,看得开放得下,才能从容地活在当下,幸福才会在明天迎接你。
上海徐汇法院的《离婚证明书》,封皮比较朴素,只有《离婚证明书》几个大字。
上海宝山法院的《离婚证明书》,更朴素了,没有封皮,打印在一张A4纸上。

不管啥式样的《离婚证明书》,总比相应的《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要好许多,方便许多。
建议所有诉讼离婚的当事人都顺便申请一下《离婚证明书》,法院又不额外收钱的,《离婚证明书》也确实方便好用一些。
*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任何情形下均不构成本律师的正式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