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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政府债券柜台发行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网站14日消息,财政部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政府债券柜台发行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合理确定地方债柜台发行的品种、期限、频次和规模等内容作出规定,释放出积极推进地方债柜台发行的明确信号。

 

地方债柜台发行是地方债发行渠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地方债发行管理,丰富投资者结构,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通知》要求,合理确定地方债柜台发行的品种、期限、频次和规模。明确指出,通过柜台发行的地方债以中短期为主,地方财政部门应当结合实际情况,优先选择具有本地区特点、项目收益较高的债券,期限方面优先考虑安排5年期以下(含5年期)债券。地方财政部门应当积极推进地方债柜台发行工作,原则上已开展过的地区2021年安排柜台发行应不少于两次,确保已建立起来的发行渠道持续畅通,未开展过的地区应至少安排一次。

 

中国国际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汤林闽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地方债柜台发行,一方面扩宽了地方债发行渠道,既有利于地方债顺利发行,有利于地方政府快速获取地方债资金,还有利于降低地方债发行成本;另一方面则能够让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地方建设和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满足了群众投资理财需求,无论是对做好“六稳”“六保”工作还是促进新发展格局,均能提供相当的助力。(记者 孙韶华)

 

 

 

 

稿件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

原发布时间:2021/1/15 16:15:27

网络地址:http://www.chinalawinfo.com/News/NewsFullText.aspx?NewsId=109909&NewsTyp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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