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重庆3月26日电(记者李立峰 通讯员古卫爽 马弘)彭某某等31名民营企业管理人员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造成国家税收损失950万元。近日,重庆市渝中区检察院在办案中坚持依法打击和平等保护,对该案中犯罪情节轻微、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补缴了税款的17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协助税务机关追缴税款1000万元,既维护了国家税收管理秩序,又确保了民企正常生产经营。
3月25日,该案与其他9件一起,入选重庆市检察院发布的重庆检察机关第二批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十大典型案例。
“发布典型案例是为了总结既有司法经验,以典型案件启迪办案思路和司法指引,从中汲取先进的办案经验与方法,从而提高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能力和监督水平。”重庆市检察院研究室主任曾庆云说了此举初衷。
据介绍,2019年以来,重庆市检察院总结推广护航民营经济的好经验好做法,连续两年发布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典型案例共20件,涵盖“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三大领域。
此次评选的十大案件,入选的7件刑事检察案例涵盖了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羁押必要性审查、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多项检察职能,全面反映了“挂案”专项清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检察建议、追赃挽损等多方面工作成效,体现了检察机关依法打击犯罪与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相结合、宽严相结合、办案与监督相结合、执法办案与促进社会治理相结合的多重价值追求,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典型性。入选的3件民事行政检察案例,涵盖了多项民事行政监督职责、监督重点和监督方式。其中,有经检察官释法说理,民营企业负责人撤回监督申请的案件;有民营企业申请监督虚假调解的案件;有违背企业真实意思表示的案件。监督方式则涵盖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及释法息诉等,对各级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办理类似涉企案件具有示范和引领作用。
典型案例发布不仅广受民营企业界的好评,还有力推动检察业务的发展。2019年,重庆市检察机关深入开展保护民营企业财产权、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共起诉侵害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权益犯罪292人。在开展涉民企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中,监督立案11件、撤案12件,建议办案机关对已逮捕的7名民企负责人变更强制措施。在联合公安机关开展涉民企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中,撤案359件,为114家民营企业卸下包袱,依法对75名民企负责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稿件来源:正义网
原发布时间:2020-03-26 15: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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