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呼和浩特12月30日电(记者沈静芳 通讯员王慧)12月30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主题为“深化公益诉讼工作,彰显内蒙古检察担当”的发布会,会上《内蒙古自治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白皮书首次亮相。
据介绍,该检察公益诉讼白皮书包括前言、专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专注食品药品安全、推进国有财产保护、推进国有土地使用权保护、推进英雄烈士权益保护、探索新领域公益保护、多方支持厚植发展根基、构建高水平保护模式、结语等部分内容,梳理和展示了全区2015年7月至2019年12月期间的全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情况。该书发布的全区公益诉讼十大案例和八件典型案例,包括行政公益诉讼和民事公益诉讼,包括起诉案件和诉前程序案件,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及探索的新领域案件,每件案例都包括基本案情、办理过程及典型意义等。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郑锦春表示,2015年7月至2019年12月,检察公益诉讼从试点到正式推开,全区检察机关共收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9952件,立案15154件;履行诉前程序13861件;提起公益诉讼371件,法院生效判决支持率100%,实现了公益诉讼案件类型全覆盖和基层检察院办案全覆盖。
全区公益诉讼案件中,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占全部公益诉讼案件立案数60.75%。全区检察机关通过办案,督促修复林地、草原、耕地、湿地180余万亩,挽回被非法开采的矿产资源总案值1.54亿元;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156.32万亩、被污染河道 693.08公里;治理恢复被污染土壤4798.64亩;关停污染企业和养殖厂1197家。
全区检察机关立足职能,服务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突出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生态脆弱区的司法保护,深度融入草原、森林、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在全区范围内先后部署开展“保护北疆生态安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等专项活动。集中办理了大青山、西鄂尔多斯、都斯图河湿地等一批自然保护区系列案件,督促自然保护区内153家企业恢复受损生态环境。主动对接“一湖两海”治理国家战略,与水利厅、公安厅联合出台《自治区河湖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加大对河湖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一湖两海”生态环境显著改善。2019年4月,自治区检察院与河长办联合开展全区河湖“四乱”清理专项行动,在全国率先建立“河长+检察长”联动长效机制,取得河湖治理突出成效,该模式得到自治区党委的充分肯定,工作机制写入自治区总河湖长令,入选2019年全区十大法治事件。
同时,包头、呼伦贝尔、鄂尔多斯检察机关分别建立“公益诉讼补偿林基地”“大兴安岭生态修复基地”和“公益诉讼生态植被恢复示范基地”。自治区检察院及相关厅局与内蒙古蒙草生态(集团)公司共同举办了“检察公益诉讼与生态专业化修复研讨会”,研讨生态专业化修复。
在公益诉讼工作中,内蒙古检察机关专注食品药品安全,积极 回应民生关切。2018年,针对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开展了“保护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活动,对群众高度关注的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加大线索排查和办案力度,从源头上推动解决了一批舆论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
针对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问题,内蒙古检察机关办理案件322件,督促收回国有土地出让金8.91亿元。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外卖“骑手”无证驾驶危害公共安全、电梯运行安全、国旗保护等领域公益损害问题,稳妥探索、主动担当,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扩大公益诉讼职权范围,提供了实践和案例样本。
内蒙古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工作中积极探索,在全国率先建立公益诉讼办案指挥中心,实现统一管理案件线索、统一调配办案力量、统一研判案情、统一指挥的纵向一体化机制。对涉及公益保护领域的刑事案件的逮捕、起诉和公益诉讼职能,均交由公益诉讼部门办理,依托三检合一办案模式。实现刑事惩罚与公益补偿并举,公益保护效能最大化。检察机关还积极探索异地指定管辖,打造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检察院为主司公益诉讼的专门检察机关,2019年以来,铁路检察机关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已占其全部案件的50%以上,解决了一批危害铁路运输安全和生态环境的隐患。
记者们还就公益诉讼十大案例和典型案例评选过程及发布意义、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工作举措和效果、“三检合一”办案模式特点及制度价值、检察机关如何“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等问题进行了提问。
人民日报、新华社、中新社、法制日报、内蒙古日报、内蒙古电台、内蒙电视台等媒体的记者出席了新闻发布会。
稿件来源:正义网
原发布时间:2019-12-30 22: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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