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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前11个月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2186件

正义网讯(记者卢志坚)非法占用长江湿地破坏生态环境、生产销售有毒有害减肥产品、国有资产流失、国有土地被擅自占用……这些问题检察机关都“管”。江苏省检察院日前召开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该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 

江苏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努力做好“必答题”、善做“选答题”、勇做“附加题”,前11个月,该省检察机关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3625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186件,发布民事公益诉讼公告368件,提起诉讼211件。 

法律明确规定的公益诉讼领域是检察机关的“必答题”。江苏检察机关聚焦生态环境保护,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呼声,坚决当好国有资产的守护人,用法律手段捍卫英烈尊严。共办理环境资源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362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566件,国有资产保护类案件190件,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类案件34件,提起英烈保护民事公益诉讼1件,针对英烈纪念设施保护不力的情况,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30件。 

江苏检察机关聚焦服务保障污染防治攻坚战、长江经济带发展等战略部署,组织开展“守护海洋”等专项监督活动,自加压力做好“选答题”。省检察院制定下发了《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检察一体协作机制的意见》,组织沿江八市加强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的衔接,全面推动跨省、跨市协作圈的建立。 

此外,还对安全生产、涉众型侵害公民隐私、文化遗产等领域公益保护问题进行了积极稳妥的探索,拓展了公益保护覆盖面,努力做好“附加题”。

 

 

稿件来源:正义网

原发布时间:2019-12-16 07:18:00

网络地址:http://news.jcrb.com/jxsw/201912/t20191216_20888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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