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济南11月28日电(记者匡雪)11月28日,山东省检察院召开“积极顺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求,进一步做好新时代职务犯罪检察工作”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截至目前,山东省检察机关共办理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611件1899人,其中省部级干部案件6件6人,厅局级干部案件22件23人,县处级干部案件206件217人。
据介绍,山东省检察机关主动适应监察委员会办案工作新模式。注重加强协调沟通,省检察院会同省监察委员会先后三次修订印发《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办法(试行)》,重点围绕“提前介入调查、退回补充调查、自行补充侦查、强制措施适用、案件审级与指定管辖、线索移交、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和涉案款物处置”等方面,逐步构建起标准化、规范化的办案流程。另外,省检察院高度重视犯罪嫌疑人辩解辩护人意见,在全国检察机关率先研究出台了《职务犯罪案件自行补充侦查实施细则》,对定罪疑难且单一的言词证据认真复核。对于出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翻供或者证据发生变化的,及时与监察机关和法院沟通,做好补证固证工作。
为了全面做好庭审公诉工作,山东检察机关围绕证据采信、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等方面,充分预测庭审风险,力争把重大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问题都解决在起诉之前。注重发挥庭前会议的作用,特别是针对提出非法证据排除申请、证据事实较多、案情复杂敏感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通过庭前会议对可能引发争议的程序性问题集中解决、部分实体问题梳理明晰,争议难题全部实现前置解决。精准制作庭审预案,严格证据标准,在全面审查证据的基础上,制定完善讯问提纲、举证质证提纲、答辩提纲。精心制作公诉意见书,在惩治腐败犯罪的同时,注重法理情有机融合,强化庭审效果,努力把每一个案件的庭审都办成一堂触动灵魂的法治教育公开课。
稿件来源:正义网
原发布时间:2019-11-28 21: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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