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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长肯定检察机关维护民企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

正义网兰州11月8日电(记者南茂林)11月3日,甘肃省委副书记、省长唐仁建在新华社刊发的新闻稿件《甘肃:两千余名检察干警访万余家民企“问诊”营商环境》上作出批示:这件事办得好!检察干警辛苦了!望早见成效,切实增强民营企业的获得感,助力甘肃营商环境大改善和民营经济大发展。 

报道中介绍了2019年6月以来,甘肃检察机关开展“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的做法和成效。 

据了解,专项行动推开后,甘肃省各级检察机关“一把手”总负责,在落实省检察院、省工商联制发的《实施方案》基础上,按照“联系全覆盖、对接常态化、服务专业化、保障法治化”的要求,紧密结合各地实际,积极探索创建服务民企的新模式、新机制,不断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嘉峪关市检察院出台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二十条措施”;平凉市检察院派出检察服务室入驻市工商联、政务服务中心,为民营企业提供便捷服务;兰铁分院与成都、南宁铁检分院共同签署加强沿线铁路检察机关协作配合的工作意见,携手为“兰渝”“渝桂”等南向通道沿线企业提供司法服务;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与兰州一带一路贸易商会签订《检企共建合作协议》,构建多元化保护格局,依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为企业提供全面综合的法律服务。 

全省检察机关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服务民营企业的重要抓手,认真开展“千人进万企”大调研、大走访、大排查活动,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以“尽我所能、倾我全力”的态度做好处置办理工作: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和事项,快速分流到相关业务部门,综合运用检察建议、抗诉、纠正意见等措施,及时办理,限期办结,书面回复;对“融资难”“执行难”等企业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积极沟通有关方面协调解决;对重点案件和事项,采取院领导挂牌督办的方式,加大办理力度。通过联络、保障、监督、服务等方式,真正做到知“民”情、解“民”忧、保“民”权、护“民”利,让民营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全省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民企案件中,严格落实最高检关于服务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11条执法司法标准,准确把握法律政策,努力做到“尽职不越权、参与不干预、保护不偏倚、服务不添乱”,最大限度降低检察办案环节对民营企业造成的影响。2019年前三季度,检察机关对没有社会危险性,不限制人身自由也能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民营企业负责人,落实“少捕慎诉少监禁”刑事政策,审慎使用强制性措施,依法不批捕133人;充分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118位民营企业负责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开展涉民营企业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监督变更强制措施6人。 

 

 

 

原发布时间:2019-11-08 22:02:00

稿件来源:正义网

网址:http://www.jcrb.com/procuratorate/jcpd/201911/t20191108_20744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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