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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四地检察机关联合开展保护乌苏里江专项行动

正义网黑龙江11月6日电(通讯员卢钰)近日,为有效保护乌苏里江沿岸生态环境。在黑龙江省检察院、林区分院积极倡导下,乌苏里江流域沿线的东方红、虎林市、饶河县、抚远市四地检察院联合签署制定了《“携手保护乌苏里江界江”联席会议制度》,并开展为期两年的“携手保护乌苏里江界江”专项行动。

该文件明确,四地检察机关将通过信息、线索共享机制,定期、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将发现本辖区外的线索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交叉管辖案件逐级报请省检察院指定一院为办案单位,将乌苏里江流域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清四乱、非法捕捞以及禁渔期内的“清网行动”等作为这次联合行动的工作重点。 

自开展“携手保护乌苏里江界江”专项行动以来,东方红检察院在巡查的过程中,发现累案线索1件。2016年8月,东方红林业局有限公司对东方红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三处非法占地进行了行政处罚,并责令违法行为人将被毁坏的湿地恢复原状,但被毁坏的湿地至今未恢复原状,东方红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作为湿地的管理部门也未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乌苏里江沿岸湿地自然保护区造成严重影响。针对此种情况,东方红检察院主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能,于2019年8月21日立案审查,现该案已审查完毕并报送林区分院审批。

在日常监督工作中,虎林市察院与珍宝岛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强强联手,通过8个全景式摄像头在监控室可以对保护区进行实时监控,一旦发现不法行为即可直接通过远程语音系统喊话,制止不利于生态保护的破坏行为发生,2019年以来通过监控及时制止非法捕捞3次,清理违规“乱建”12处。 

为防止在禁渔期间违规捕鱼情况发生,四地检察机关联合边防支队官兵在“禁渔期”前夕对乌苏里江界江进行专项清理行动,出动巡逻船艇,并组织官兵在各作业区域进行蹲点驻守。同时组织各边防派出所联合工商、渔政等部门加大对销售环节的监控力度,对销售野生江鱼的业主将根据有关条例进行处罚。 

为防止沿岸水土流失,饶河县检察院挠力河沿岸流域进行了全面摸排并发现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存在十处“乱建”、“乱占”现象。目前,饶河县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已将饶河县人民检察院提出建议的违建点拆除完毕,并有序的进行平整修复,违规行为已得到有效遏制,河道已基本恢复原貌。 

下一步,东方红检察院、虎林市检察院、饶河县检察院、抚远市检察院将根据专项行动推进情况,结合不同负责区域、环节工作特点,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加大联合排查力度,及时督促问题整改,持续加大办案力度,坚持“联合行动”这一理念不动摇,形成保护乌苏里江界江生态的强大合力。 

 

 

 

 

原发布时间:2019-11-06 22:03:00

稿件来源:正义网

网址:http://www.jcrb.com/procuratorate/jcpd/201911/t20191106_20735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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