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 次 正义网讯(记者郭树合)日前,山东省检察院与省财政厅联合制定《关于完善县级检察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实施意见》,印发全省检察机关和财政部门执行。《意见》修订完善了县级检察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明确要求各市财政局和检察院根据当地实际,应对县级检察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进行适时调整,以满足检察工作发展需要。 原发布时间:2019-10-15 07:18:00 稿件来源:正义网 网址:http://news.jcrb.com/jxsw/201910/t20191015_2061216.html 上一条:广西:出台意见深化"检教共建" 落实"一号检察建议" 下一条:最高检联合两部门开展专项行动 捍卫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