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广元9月5日电(记者刘德华 通讯员何刚 冉起阳)近日,四川省旺苍县检察院牵头,组织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宁强县以及四川省南江县的检察机关和森林公安局等米仓山腹地生态协作保护单位,对安某等人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庭审活动进行现场观摩。
2017年5月26日至2018年4月份期间,安某等人在旺苍县大河乡白玉村石人山、安子坪、垭口上范围内非法占用林地面积共计3.8672公顷,其中乔木林地0.6334公顷,一般灌木林地3.2338公顷。在公安机关移送起诉后,旺苍县检察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提起公诉,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安某等人赔付植被恢复费50余万元。
由于此案对自然生态环境破坏较大,并在当地产生较大影响。为推进米仓山腹地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协作保护,推进区域联动执法司法,增进协作保护米仓山腹地生态重要性认识。旺苍县检察院通过个案庭审观摩的形式,提供沟通交流学习的平台。交流区域保护工作经验,提高联动执法、司法能力,为以后类似案件的侦办、审查起诉、公益诉讼等工作的开展积累经验。
在此次庭审观摩活动结束后,与会单位还就协同保护中联系会议机制、建立破坏自然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黑名单库等工作进行了研究讨论。
今年3月,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宁强县以及四川省南江县、旺苍县检察机关等15个生态司法、执法部门达成《米仓山腹地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工作意见》,建立生态修复长效机制,完善衔接配合机制,确保形成联动合力。
稿件来源:正义网
原发布时间:2019-09-05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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