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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主动作为顾大局 自觉服务保障辽宁全面振兴

正义网沈阳1月18日电(记者赵铁龙)1月17日,在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辽宁省检察院检察长于天敏代表辽宁省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2018年,辽宁省检察机关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辽宁振兴发展大局,深入推进平安辽宁、法治辽宁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

着力保障营商环境优化。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出台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法治环境等相关意见,持续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走进企业开展面对面的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等活动。起诉各类破坏经济秩序犯罪1871件3431人,起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540件900人,起诉侵犯非公经济发展和非公经济人士合法权益犯罪132件233人。

主动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切实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方面发挥职能作用。从严惩处危害金融安全、涉众型刑事犯罪,起诉各类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243件482人,起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179件306人,起诉利用电信网络手段实施诈骗和金融诈骗的犯罪156件337人。开展“扶贫互助资金保护”专项治理活动。按照省委统一部署,省检察院选派8名机关干部驻村扶贫担任“第一书记”。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起诉污染环境、盗伐滥伐林木等犯罪978件1505人。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立案131件150人。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定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及保证办案质量、加强办案纪律、提高办案效率3个意见的“1+3”工作方案,与公安、法院、司法等单位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615件1720人,提起公诉232件1165人,受理举报涉黑涉恶线索414件,向监察委移送“保护伞”线索94条,对涉黑涉恶罪犯提出不予减刑9人、从严减刑35人的监督意见。对基层政权组织建设薄弱、行业管理漏洞等问题制发235份检察建议。沈阳、大连、鞍山、辽阳检察机关办理了谷万涛谷红军案、荆义章案、石宝来案、“张氏三兄弟”案等涉黑涉恶重大案件。

强化特殊群体司法保护。起诉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犯罪195件230人,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60件60人。协助解决涉及407人、金额达1048万元的农民工讨薪问题。起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866件1306人,对未成年人犯罪作出不批捕决定266件469人、不起诉118件232人。开展远离“校园贷”、防止“校园霸凌”为主题的“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829场。本溪、阜新等地检察机关建立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人员信息库,开展入职查询试点工作。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175万余元。加强与军事检察机关协作,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稿件来源:正义网

原发布时间:2019-01-18 16: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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