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桂林11月19日电(记者邓铁军)连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崔智友分别到桂林、梧州、贵港等地慰问扫黑除恶一线检察干警,调研扫黑除恶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分析和解决存在的短板,督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崔智友要求全区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措施要再加强,办案要更细致,打“伞”要更坚决,更加自觉地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现新突破。
崔智友指出全区检察机关要以学习贯彻武汉会议精神为契机,把开展专项斗争作为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作为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实践,结合今年以来两次专项督查整改的情况,既坚持好做法,又深入分析不足和问题,认真查找短板和弱项,积极学习借鉴其他地方的好经验好做法,部署措施再加强、再细化,在更高层次和水平上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崔智友强调,要把办案质量放在首位,以更高标准更高要求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脱贫攻坚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对办理案件全过程监督,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批捕的案件,原则上都应列举补充证据的具体要求,防止不当放过;对另案处理的案件要加强监督,防止案件流失。要加强对专项斗争新情况新动向的分析研判,准确把握黑恶势力在本地区的具体表现,特别是涉及的新领域、采取的新手段、呈现的新形式,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对策、措施。对各地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上级检察院要认真汇总研究,以出台会议纪要、下发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件指导、庭审观摩等多种方式,指导基层办案人员依法办案、规范办案。
崔智友强调要把“破网打伞”作为主攻方向,确保“扫黑”与“打伞”、治标与治本同步推进。全区检察机关要从全面从严治党、深化反腐败斗争的高度,清醒看到当前“扫黑”与“打伞”战果不匹配、见“黑”不见“伞”问题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充分认识深挖彻查“保护伞”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破除“关系网”、打掉“保护伞”作为专项斗争的主攻方向和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的重头戏,切实加强涉黑涉恶“保护伞”线索核查力度,完善案件线索移送、及时反馈和严肃查办机制,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和恶势力犯罪集团的案件,要严格按照“一案三查”“两个一律”的要求,积极会同纪检监察部门深挖“保护伞”线索,对近年已经办结的案件也要开展“回头看”倒查,坚决铲除“保护伞”,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组织团伙和生存基础。在深挖“保护伞”过程中,要严肃内部清理,一旦发现检察人员参与其中或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决不护短。
崔智友要求要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同配合,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合力。强调检察机关积极参与行业日常监督,善于通过剖析案例发现行业管理漏洞,以检察建议等形式向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通报,推动构建联动融合工作格局,促进相关主管部门完善行业监管的政策措施,预防和减少涉黑涉恶犯罪滋生蔓延。要用好用足自治区检察院与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高级法院联合出台的协调工作制度,坚持和发展涉黑涉恶案件侦捕诉审有效衔接的好做法,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要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密切沟通协调,主动通报不批捕、改变定性、统计数据差异等情况,对与公安机关统计数据不一致的,要摸清差额底数,逐案分析原因,给出合理解释,积极争取公安机关理解;对与审判机关意见不一致问题要加强分析研判,拿出对策措施,落实好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同时积极与司法厅对接,健全完善办理黑恶势力案件中的检司协作机制,相互配合共同促进专项斗争顺利开展。
崔智友强调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有力组织保障。全区各级检察院领导要深入学习中央、最高检、自治区党委有关文件精神,听取扫黑办情况汇报,定期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解决重大事项。要突出检察长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的作用,实行院领导“包院包案”责任制,亲自办理和指导案件,帮助解决办案实际困难,通过分片区联系加强对下工作指导与督查调研。要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制度化、常态化水平,靠机制推动工作。自治区检察院将组建“扫黑办”专职机构,脱岗全程办理 “扫黑办”日常工作,各市级院原则上也要抽调专门人员从原处室脱岗,专职负责“扫黑办”日常工作。同时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广西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部署、重大举措和新进展、新成效,大力表彰专项斗争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选一些普遍性的,带有影响力的案件加强宣传,通过案例引导教育一片,传导正能量,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
稿件来源:正义网
原发布时间:2018-11-19 18: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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