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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检察院机关三级院内设机构改革全面启动

正义网重庆11月12日电(记者李立峰)“内设机构改革是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巩固改革成果的的必然要求,也是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刑事诉讼法,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的必然要求。”11月7日,重庆市检察院检察长贺恒扬出席市检察院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动员会并讲话。这标志着重庆市检察院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全面启动。 

记者从会上获悉,截至目前,该市检察机关5个分院、39个基层院已在10月底前完成了内设机构改革,新的工作模式整体运行顺畅。此次会议,重庆市检察院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将采取整合优化内设机构、对在编人员重新定岗、配齐配强机关中层干部的改革路径,分动员部署、人员调整、干部选任三个步骤有序推进。 

据重庆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早在8月2日,重庆市委常委会就审议通过《重庆市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方案》,为该市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敲定了“施工图”。根据该《方案》,此次改革遵循精简、优化、统一、务实的基本原则,将通过优化刑事检察职责、强化公益诉讼职责、加强民事行政检察职责、整合检察业务管理职责等途径,实现各项检察职能的优化配置,构建符合新时代检察工作规律特点的内设机构体系。 

据介绍,此次改革对重庆市三级检察机关内设机构职能作出整体规划,市检察院突出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检察分院突出专业办案和监督职能发挥,基层检察院着重依据案件数量与人员规模,采取“必设机构”+“选设机构”的方式科学设置内设机构。 

 

 

稿件来源:正义网

原发布时间:2018-11-12 13:35:00

网络地址:http://www.jcrb.com/procuratorate/jcpd/201811/t20181112_19252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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