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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检察院与省司法厅会签《意见》 保障律师执业权益

正义网南京9月11日电(记者卢志坚)“江苏检察机关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方面已经做得很好,这次会签的《意见》有五点让我眼前一亮……”9月11日,江苏省检察院、省司法厅会签了《关于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建立检律良性互动机制的意见》(下简称《意见》),并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江苏省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薛火根言简意赅、通俗易懂地谈了自己对《意见》的感受。 

江苏省检察院副检察长蒋永良首先对《意见》作了说明。《意见》共15条,对律师依法享有的知情权、阅卷权、提出意见权、申请收集、调取证据权、执业救济权等五大权利,进一步细化了具体的保障措施,力图真正让这些权利能落到实处。同时,对律师在刑事办案中如何依法充分行使辩护权也相应作出了一些规定。 

薛火根说,《意见》第一个亮点是同步告知审查批捕的情况,这对辩护律师非常重要。第二个亮点是同步移送文档和电子卷宗材料到法院。第三个亮点是充分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包括口头的和书面的。这也提醒律师,要对当事人负责任,对案件负责任,而不是等到开庭才去。第四个亮点是律师调查取证申请留痕制度,放入卷宗。第五个亮点是检察机关依法加强监督律师的执业行为,律师行业的执业规范,有赖于司法行政机关的努力、律师的努力,也有赖于检察机关的监督。他希望今后检律双方一如既往有更多的良性互动,充分交流,在法庭依法有效对抗,保证江苏案件的品质。 

除会签《意见》外,江苏检察机关还升级了12309检察服务热线,特别是于今年8月10日率先在12309检察服务热线中开通了律师专线。据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汪莉介绍,12309热线接通后,按应答键“2”,就可连接律师专线服务。主要服务内容有:一是律师通过12309网络或12309热线向检察机关反映在办案中发现涉及违法侦查活动和诉讼活动的线索,并凭检察机关发送的查询码在线或通过12309热线查询案件办理进程的程序性信息。二是律师通过12309网络或12309热线办理律师申请阅卷或者会见、申请收集(调取)证据材料、提供证据材料、申请自行收集证据材料、要求听取意见、申请变更(解除)强制措施等事项。三是检察机关通过12309网络或12309热线适时把案件程序性信息、咨询信息等告知给律师。四是检察机关通过12309热线开展满意度征询,随机抽取律师代理的案件,围绕工作态度、规范司法、办案效率、律师权利保障等情况向律师进行满意度征询,对不满意的进行回头看,确有问题的进行整改。开通一个月以来,检察机关向律师开展满意度征询30件,满意率为93.3%。 

汪莉还通报了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情况。1至8月,律师通过自助机器人共查询案件信息428次,其中异地查询案件67次,刻录电子卷宗301次;全省检察机关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网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01873条、法律文书51033份;通过案管大数据监督管理平台以手机短信方式向辩护律师发送案件程序性信息135983条;对于遗留的自侦案件律师会见权保障始终做到不变,标准不降、监管不松,一如既往严格执行省院关于自侦案件不许可律师会见报上级院案管部门审批的制度,今年以来,下级院拟不同意会见报请省检察院审批的案件4件次;全省共接待律师提出申请变更(解除)强制措施235人次、要求听取意见1393人次、提供证据材料74人次、其他事项606人次,均得到有效办理,省院未收到来自律师关于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的负面投诉。

江苏省司法厅副厅长王君悦表示,此次会签意见,充分体现了省检察院加快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司法理念,体现了检察机关对执业律师的尊重和信任,体现了检察机关在办案实践中对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

 

 

稿件来源:正义网

原发布时间:2018-09-11 18:35:00

网络地址:http://www.jcrb.com/procuratorate/jcpd/201809/t20180911_19066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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