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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检察院与食药监部门协作推进公益诉讼

【原标题:浙江:与食药监部门协作推进公益诉讼】

正义网杭州9月11日电(记者范跃红)“这份文件来得及时……”9月11日,拿着浙江省检察院、省食药监局刚出台的《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协作的意见》,龙泉市检察院检察长葛朝华有些兴奋。

为推进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浙江省检察院和省食药监局制定上述《意见》,明确规定双方建立日常信息交换、重大情况通报、案件线索移送、专业支持等四大协作机制。食药监部门应积极配合检察机关调查核实有关证据,协作加强诉前检察建议的整改落实。对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食药监部门要积极应诉和参加庭审,被诉部门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食药监部门在诉讼过程中应继续推动问题整改落实。检察机关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食药监部门应积极配合,协助做好证人、鉴定人出庭等工作。此外,《意见》还就双方协作加强建议工作、加强协作保障、建立联席会议、业务培训和研究协作、宣传联动机制等作了明确。

“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对我们是监督,更是支持。”浙江省食药监局副局长陈智慧说。

 

 

 

稿件来源:正义网

原发布时间:2018-09-12 07:35:00

网络地址:http://news.jcrb.com/jxsw/201809/t20180912_19066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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