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重庆7月23日电(记者 李立峰 通讯员 王冠中)近日,重庆市检察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从提高认识、明确对象与内容、丰富方式方法、健全工作机制四个方面,对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工作提出16条意见,推动警示教育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意见》指出,全市检察机关要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大力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工作,以真抓实劲、敢抓狠劲、善抓巧劲、常抓韧劲,把经常性纪律教育落实到检察权运行的各环节,融入到人才培养、干部选拔、员额管理和人员使用的全过程。
《意见》规定,警示教育对象包括离退休人员、工勤人员、事业编人员在内的全体检察人员。警示教育重点内容包括:学习党章党纪党规、宪法法律法规;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
稿件来源:正义网
原发布时间:2018-07-23 17: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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