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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监察法草案等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监察法草案等

张德江参加审议

法制网北京12月23日讯(记者陈丽平)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今天下午举行分组会议,审议监察法草案二次审议稿等。张德江委员长参加审议。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制定监察法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制,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草案二次审议稿严格遵循党中央确定的改革思路、原则、举措和制度安排,进一步明确了监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在赋予监察委员会职责权限和调查手段的基础上,严格规范监察措施,完善与检察机关的衔接程序,加强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充分贯彻和体现了党中央精神。

与会人员认为,草案修改过程中,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听取了23个中央有关部门、31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意见,听取了专家学者的意见,并在中国人大网全文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草案已经比较成熟,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

会议还审议了招标投标法、计量法修正案草案,关于延长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232个试点县(市、区)、天津市蓟州区等59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分别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期限的决定草案,普遍认为上述草案基本可行,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

 

稿件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原发布时间:2017-12-24 08:55  

网络地址:http://www.chinapeace.gov.cn/2017-12/24/content_1144335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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