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团队
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的建设目标是按照“国家急需、世界一流、制度先进、贡献重大”的要求,依据科学研究、学科建设、资政育人“三位一体”的方针,打造中国乃至世界司法研究的重镇、中国司法学科建设的平台、卓越司法人才培养的基地、司法文明和法治中国建设的核心智库。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理论体系研究”顺利结项

日前,由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理事长兼联席主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理论研究创新团队”首席科学家张文显教授主持承担的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委托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理论体系研究” 以厚重扎实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为基础,高质量提前完成了预期研究目标,获得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审批通过,顺利结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理论体系研究”重大课题的顺利结项,意味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理论研究创新团队”建设和研究工作的重大突破,是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的重要标志性成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理论体系研究”于2012年立项。在项目研究期间,首席科学家张文显教授充分发挥协同创新优势,以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为依托,以创新团队成员为骨干,汇聚了来自吉林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复旦大学、山东大学、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国家检察官学院等科研院所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部分省市法院与检察院等实务部门的近60位研究人员组成课题组,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理论体系”这一课题开展协同攻关,历经1次开题报告会、4次全体会议、2次统稿会、1次专家审读会及150余场次学术研讨交流,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理论体系的框架结构和理论构成进行了深入研讨和充分论证,并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国内权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40余篇,向党中央、全国人大、中央纪委、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法学会等部门提交了咨询报告20余份。其中,1份咨询报告受到中央领导同志批示;4份咨询报告被中央有关部门采纳(包括2份咨询报告为十八届四中全会文件起草小组提供了咨询服务);6篇论文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2篇论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5篇论文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2篇论文被《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载;累计被引用次数超过40次的文章有8篇,多篇文章在“新华网”、“人民网”、“法制网”刊载。此外,子课题负责人黄文艺教授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会上,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保证司法公正”为主题讲解了本课题组的研究成果,获得中央政治局各位领导同志的高度认可,直接转化为中央关于司法改革的顶层设计。以阶段性研究成果为基础,课题组高质量提前完成了预期研究计划。在整合全部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课题组计划出版一部100万字的学术著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理论体系研究》。

本课题研究工作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思想和研究指南,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及其运作为实践背景和研究线索,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理论为研究对象,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理论体系的理论渊源和形成过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理论体系的核心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理论体系的基本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理论体系的实践功能等四个方面为主要研究内容,试图从理论形成、理论核心、理论主干和理论实践四个维度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理论体系的形成和发展进行全面而完整的深度阐释,并以司法一般理论为统率,以司法制度为展开,以司法运行为观察视角,兼及司法环境论,同时观照司法改革实践,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理论体系划分为司法一般理论、司法制度理论、司法运行理论、司法环境理论、司法改革理论等五大板块。

本课题研究首开先河,实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理论的体系化、科学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理论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和法治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课题在认真学习并梳理以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习近平为代表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讲话、谈话与批示的基础上,将那些散见于各种文本之中的司法理论观点进行了学术建构,使之专题化、体系化;从数量丰富的中央文献中,萃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理论元素与思想片段,申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理论的基本立场与指导思想,提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理论的具体观点,使之和法学界与法律界的概念体系与理论认知相融合,并进行适当的理论深入和拓展;对法学界相对分散的司法理论观点进行体系化加工,首次提出了一套相对完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理论体系。

本课题在研究过程中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创新性的理论观点,获得了学术界的普遍认同和实务界的广泛采纳。课题组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的根本特征是人民性、政治性、法律性的有机统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的人民性、政治性、法律性三者的有机统一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司法权是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具体适用法律规范处理各种案件,定分止争、修复社会关系,保障人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专门性国家权力,是党的领导权和执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文明是法治文明的核心内容,科学的司法理论、先进的司法制度、公正的司法运作、卓越的司法精英、理性的司法文化是司法文明所赖以维系的五个支点。课题研究也就司法的价值和功能、司法规律、司法政策、司法模式、司法改革、司法公信力等重大现实和理论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

本课题坚持“研究、咨询、实践”三位一体,共同推进。课题研究过程中,不仅注重文本探索和理论研究,同时密切关注社会发展和司法改革的实践前沿,理论联系实际,理论服务实践,咨政建言,发挥智库作用。课题组成员中既有来自高校、研究机构,又有来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政法委等实务部门,特别是本课题首席专家张文显教授,曾任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现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浙江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主任等职,子课题负责人石少侠教授任国家检察官学院院长,孙佑海教授任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黄文艺教授任中央政法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还有十余位来自司法实务部门,他们在自身工作中都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司法改革实践,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与此同时,在张文显教授的推动下,课题组积极组织并参与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培训,推广既有成果运用于司法实践。课题组首席专家、子课题负责人及多名成员借助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的平台,将课题研究成果应用于司法培训,对司法职业者就司法理论与实践前沿问题等内容进行了理论与业务培训。2012年至今,课题组成员与国家法官学院、国家检察官学院、部分省级法院、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培训中心联合培训司法人员累计达万人。所以,在本课题的研究中,相关成果渐进地、经常性地转化为政治决策、特别是司法决策和司法改革意见,被作为司法机关的工作方案。

    本课题研究成果立足于中国法治理论和司法理论研究的最前沿,紧扣中国法治建设和司法改革实践的脉搏,其中所包括的诸多思想和理论构成了中国司法改革实践的思想理论资源。本课题通过系统地梳理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进程中所提出的丰富的法治思想和司法理念,并在合理地借鉴国外司法理论成果的基础上,尝试性地总结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理论体系所包含的各项重大理论,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完善、司法改革和司法各项工作的深入推进提供更多富有时代价值、具有操作意义的科学而先进的思想理论资源。本项目阶段性研究成果和最终研究成果不仅有助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实践,为司法改革的深化提供理论支持,也能够作为司法学教材蓝本运用于司法学的教学实践中,进一步推进我国司法学的发展,培养卓越的司法人才。研究成果的广泛传播将有助于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有助于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的制度自信,提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话语权,从而加快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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