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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学术研讨会在长春召开

      2014年4月26日下午,由吉林大学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吉林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联合主办的“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研讨会”在吉林长春召开。来自吉林大学、武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杭州师范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沈阳师范大学、国家检察官学院、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十余所高校、科研机构、司法实务部门的40多名专家学者应邀参加了本次研讨会。创新中心首席科学家黄文艺教授、首席科学家杜宴林教授、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李拥军教授、何志鹏教授、周晓红副教授、刘雪斌副教授、蔡宏伟博士、王克金博士等出席了本次会议。

      十八届三中全会描绘了当代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蓝图,本轮司法改革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司法改革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吉林省作为首批司法改革试点省,担负着为全国司法改革提供经验的艰巨任务。与会专家围绕着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展开了深入热烈的探讨,共分两个单元。

      研讨会第一单元由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首席科学家黄文艺教授主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徐汉明教授、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张德友院长、华东政法大学陈金钊教授、国家检察官学院郭立新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常林教授、西北政法大学汪世荣教授、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陈凤超常务副检察长先后做主题发言,分别就司法体制改革基本思路、司法机关去行政化、司法改革的外部环境、司法鉴定制度改革、司法职业队伍建设、司法基础理论研究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吉林大学闵春雷教授做了本单元的总结,她认为学者针对司法改革的讨论既有全景式的系统梳理,又有具体的个案分析,提出了多样的视角,引发了诸多的追问与反思。司法改革应明确目标,瞄准重点,尊重司法规律,才有可能获得收获。

      研讨会第二单元由沈阳师范大学霍存福教授主持。中国政法大学张中秋教授、吉林大学李拥军教授、华中科技大学俞江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陈景良教授、杭州师范大学范忠信教授、吉林省社会科学院于晓光研究员分别就司法规律、法律信仰、司法权威、司法行政、司法传统等有关司法改革的一系列问题进行了发言。

      通过本次研讨会,与会专家学者对司法改革的重点问题、难点问题和热点问题进行了深入全面的剖析,达成了明确改革目标,尊重司法规律,加强制度设计,重视实地调研的共识,对于推进司法改革的理论和实践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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