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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四个“湖州市生态文明日”来临之际,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研讨会在湖州市举行。湖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胡菁菁出席会议并讲话。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联席主任、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武汉大学法学院王树义教授应邀参加会议并发言。
研讨会上,王树义教授,中央党校政法部经济法室主任、教授王伟,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旭勇等9位专家学者,围绕湖州市生态文明法治建设,总结立法实践,开展理论探讨,务实提出建议,为今后地方生态文明立法提供了有益参考。大家一致认为,近年来,在湖州市委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践行“两山”理念,坚持立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推动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
会议强调,法治是生态文明建设最稳固、最根本的保障。湖州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站位,深刻把握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到法治是推进生态建设的根本保障,是落实生态为民的重要依靠,是保护生态环境的基本方式。
会议指出,近年来,湖州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工作重心,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助推高质量建设美丽湖州取得新成效。下一步,要进一步发挥人大职能优势,以立法引领生态文明建设,以监督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以决定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着力推进生态文明法治建设,为湖州市打造样板地、模范生,助推高质量赶超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会议强调,生态文明法治建设是一项综合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领域宽、范围大、要求高,需要政府、社会、人民群众等各方共同参与、合力共为。希望“一府两院”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以法治为抓手,以制度为保障,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湖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的更大成效。全市各级人大要进一步依法履行职能,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更好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要更加注重听取各方面专家的意见建议,为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工作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撑。
同日,湖州市人大常委会还举行了“加强公益诉讼 助推生态文明建设”座谈会,促进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助推生态文明建设决定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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