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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枫

陈晓枫,男,汉族,河北望都人,195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1980年从军队退役后进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同年就读于湖北财经学院法律系专修科。1982年至1985年就读于武汉大学法律系,师从著名学者杨鸿年先生,攻读中国法制史硕士学位;1985年至1992年毕业后留校任助教、讲师;1992年至1993年任武汉大学法学院法律系副主任、副教授;1993年至1994年赴日本同志社大学任客座研究员;回国后任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同年在武汉大学法学院攻读宪法学博士,在何华辉、李龙两位教授的指导下,于1998年获得博士学位;1997年被武汉大学聘为教授,2001年被武汉大学聘为宪法与行政法学博士生导师。
教育背景:1980年至1982年,中南财经学院法律专业干部专修科(大专);1982年至1985年,武汉大学法学院,硕士;1994年至1998年,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领域:中国法文化传统,中国宪法文化。学术兼职:1985年加入中国法学会法制史学会,1988年起任理事;1992年加入中国律师协会,2002年至2004年任全国律协常务理事;2004年就任武汉大学宪法与法治国家研究中心副主任,同时兼任武汉大学JM教育中心副主任。

 

研究成果:

代表性论文
1、《秩序统一中的惟良折狱》, 法学评论,2009;
2、《中国法律变迁的文化内因》,新华文摘,2005.3;
3、《更新与沉淀——<钦定宪法大纲>颁布百年之际的反思》,法学评论,2008/6。
代表性著作
《中国法律文化研究》
荣誉奖项:司法部第三届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奖(优秀奖),2009;武汉大学法律史教学改革二等奖,2009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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