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的建设目标是按照“国家急需、世界一流、制度先进、贡献重大”的要求,依据科学研究、学科建设、资政育人“三位一体”的方针,打造中国乃至世界司法研究的重镇、中国司法学科建设的平台、卓越司法人才培养的基地、司法文明和法治中国建设的核心智库。
蔡宏伟
 

蔡宏伟,男,生于1974年4月5日,汉族,祖籍山东威海,出生地辽宁抚顺。1997年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2003年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2008年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2003年8月起在吉林大学法学院任教,2007年4月任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法理学,主攻美国实用主义法理学。对外交流:2005年5月,首届“全国法学理论博士生论坛”(长春)。

 

 

研究成果:

主要著作:

主编:
《分析与批评:学术传承的方式》,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副主编:
《法律与中国——法学理论前沿论坛(第四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参编:
《法理学》,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

主要论文:

1.《对私有财产权入宪的理解》,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04年第3期。
2.《从学术与思想的关系角度审视〈中国社会科学评论〉》,载《中国社会科学评论》2004年第2卷。
3.《一项尚未完成的研究工作——评〈关于法律文化概念的再思考〉》,载《法律与中国——法学理 论前沿论坛(第四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4.《哈耶克的二分观》,载《知识与法律?第1辑:“小南湖读书小组”文选》,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5.《建构主体性的学术时代》,载《分析与批判:学术传承的方式》,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6.《跨越中国法学的意识形态陷阱》,载刘小平、蔡宏伟主编:《分析与批判:学术传承的方式》,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7.《“许霆案”与中国法律的形式主义困境——兼论波斯纳的法律活动理论》,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08年第5期。

 

上一条:陈景良 下一条:陈忆九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