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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浩

洪浩  教授  男,汉族,1967年生,湖北黄梅人,武汉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1987年起先后任职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期间在湖北省随州市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有过短暂工作经历;现任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授委员会委员、学位委员会委员、刑事诉讼法学科负责人,系武汉大学诉讼法学科博士点创始人之一。教育背景:1983年9月至1987年7月,中南政法学院(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律本科;1989年9月至1992年7月,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1997年9月至2000年7月,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2005年11月至2008年6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后。研究领域:诉讼法学(含证据法学)。学术兼职: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学术成果:

代表性论文
先后在《中国法学》、《法学》、《法律科学》、《法学评论》、《现代法学》、《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等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检察监督制度的局限性及其实现》、《英国反贪污贿赂法律制度改革述评》、《造法性民事诉讼司法解释研究》、等专业论文三十余篇。
代表性著作
著有《刑事诉讼法学》(武汉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法治理想与精英教育:中外法学教育制度比较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检察权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正当程序法律分析:当代美国民事诉讼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与蔡彦敏教授合著)。
编写的教材主要有:《证据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修订版,主编);《刑事诉讼法学》(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副主编)等
荣誉奖项
著作《检察权论》曾荣获(2003年)武汉市第八届社科优秀成果奖;
论文《造法性民事诉讼司法解释研究》获(2007年)中国法学会第一届全国中青年民事诉讼法学优秀成果奖论文类二等奖;
著作《法治理想与精英教育:中外法学教育制度比较研究》获(2008年)湖北省第五届教学研究成果二等奖,以及(2012年)“中国法学教育研究成果奖”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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