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小平 讲师,男,生于1979年3月,汉族,湖南省武冈人,博士研究生。2000年毕业于湘潭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2003年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2008年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主要研究方向为法理学、西方法哲学、政治哲学。对外交流:2005年05月 首届“全国法学理论博士生论坛”(长春);2005年10月 “中国法学的反思与前瞻学术论坛”(长春)。获奖情况:1.03年—04年 金杜奖学金项目;2.2006年度首届美国“百人会”英才奖
研究成果:
主要论文:
1.《宪政与国家的正当性根源:西方宪政思想的宗教传统》,载《湘江法苑》第7卷(2004年6月号)
2.《自由社会的宪政模式:哈耶克自由立宪主义理路初探》,载《法律与中国》,中国政法大学2004年版。
3.《传承与演进:法律哲学发展的历史》,载《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5年第3期。
4.《法律史如何解释历史——评庞德〈法律史解释〉》,载《检察日报》2005年5月28日。
5.《哈耶克的自由主义国家观》,载《知识与法律:“小南湖读书小组”文选(第一辑)》,中国政法大学2005年版。
6.《“理想图景”讨论中的“哥顿神结”》,载《政法论坛》,2005年第6期。
7.《卡尔?J?弗里德里希:极权主义与宪政国家》,载《社会科学论坛》,2006年第1期。
8.《寻求宪政的超验基石——评〈超验正义——宪政的宗教之维〉》,载《社会科学论坛》,2006年第1期。
9.《“全球结构”与学者的智性努力——访邓正来先生》,载《学习与探索》2006年第1期。
10.《理想图景讨论与知识分子的社会行动》,载《分析与批判:学术传承的方式》,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11.《历史研究中的经验和理论》,载《知识与法律》(第二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12,《哈耶克:自由的两条理路和两种法律观的混淆》,载《河北法学》2007年第8期。
13,《方法论个人主义与“中国法律理想图景”的建构》,载《现代法学》2007年第4期。
14,《封闭与开放:哈耶克研究中的两个前提性问题》,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08年第2期。
15,《哈耶克的国家观:从形式上的法治国家到实质上的宪政架构》,载《西方法律哲学家研究年刊》,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译著:
1,《被实现的民主——渐进性备选方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与其他四人合译,第一译者)
主编书刊
1、《知识与法律:“小南湖读书小组”文选(第一辑)》,中国政法大学2005年版(副主编)。
2、《法律哲学临界丛书》,法律出版社(编委)。
3、《分析与批判:学术传承的方式》(论文集),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与蔡宏伟联合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