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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丽
 

吕丽,教授,女,生于1963年9月,吉林德惠人。1985年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88年毕业于吉林大学吉林大学法律系,获法学硕士学位;1998年6月至今在吉林大学法学院任教。现任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律史教研部主任。主要研究方向为:法律史学

 

研究成果:

主要论文:

1、《“准古酌今”思想与<大清律例>的制定》,《法制与社会发展》,1997年第3期;
2、《论<清会典>的根本法与行政法的合一性》,《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98年第2期;
3、《明清例辨析》,《法学研究》,1998年第2期;
4、《是官修史书,还是行政法典──<清会典>性质论》,《法制与社会发展》1998年第2期;
5、《论<大清律例>“以例辅律”的体例原则》,《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99年第4期;
6、《<清会典>辨析》,《法制与社会发展》,2001年第6期;
7、《论中国古代的礼仪法》,《法制与社会发展》,2002年第2期;
8、《汉魏晋“比”辨析》,《法学研究》,2002年第4期;
9、《汉魏晋“故事”辩析》,《法学研究》,2002年第6期;
10、《例以辅律 非以代律——谈<清史稿·刑法志>律例关系之说的片面性 》,《法制与社会发展》,
2002年第6期;
11、《汉魏晋的礼仪立法与礼仪故事》,《法制与社会发展》,2003年第3期;
12、《汉“谋反”、“大逆”、“大逆不道”辨析》,《社会科学战线》,2003年第11期;
13、《“故事”与汉魏晋的法律》,《当代法学》,2004年第3期;
14、《古代冠服礼仪的法律规制》,《法制与社会发展》,2004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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