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 次 孙佑海,山东省荣成县人,1954年7月出生。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专业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南京农业大学土地法专业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环境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环境资源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常务理事。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最高人民法院理论研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秘书处负责人、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一级高级法官。 研究成果: 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现代法学》、《法商研究》、《求是》、《环境保护》、《中国行政管理》、《中国发展观察》、《人民日报》等期刊杂志和报纸上发表近200篇学术论文(其中十余篇被《新华文摘》、《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转载);出版学术著作14部;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省部级课题9项。 所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循环经济法制保障研究》,获国家社科基金课题优秀奖;学术论文《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环境立法的基本经验和存在的问题》,获中 国法学会改革开放三十年大型征文评比一等奖;作为项目首席科学家完成的《林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受到国务院嘉奖。 上一条:沈寿文 【关闭】